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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费医疗不只是换形式

2012-12-12 17:59:00 来源:长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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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评论员 付小为

  日前,南京市召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从明年起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此次改革涉及人数预计20万左右。

  本轮公费医疗改革始于2009年,按照新医改方案的规定,要在3年内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这其中包括了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今年是规定限定期限的最后一年,公务员医疗制度改革的情况也因此备受外界关注。

  早在年初,即有调查显示,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其间,北京等地的改革对其他地区起到了重要示范作用。应当说,南京在期限迫近的最后时刻作出取消决定,迎合了全国公费医疗改革的大趋势。

  仅以年初的数据来看,全国80%地区实现医疗并轨意味着公费医疗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事实上,舆论报道的焦点也大多集中在覆盖面的扩大上,突出其进步意义。然而,从民间反馈和媒体报道中,可以发现,普遍赞誉之外,也存在一些顾虑。有人认为,公费医疗虽然取消了,但补充医疗保险仍让公职人员拥有一般性医疗保险以外的福利。

  尽管有专家解读,在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公职人员医保或会与普通职工医保拉开一定差距,但二者总体差别不太大。然而,无论是各地改革实际支出的高昂转轨成本,还是专家一致认同的,改革先期成本不可避免,都不同程度地确认了两类群体的差距依然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公费医疗本是权力系统内部的重要福利事项,对这类事项的改革往往壁垒重重,相关利益变动调整都会引来广泛争议,乃至多方抵触。然而,深入推进的公费医疗改革,在三年改革过程中,甚少传出与改革震荡相伴的博弈之声。这到底是改革力度的印证,还是如民众所担心的,改革并未触及公职人员医疗利益的核心,形式上的并轨无碍于医疗福利优越性的延续?

  这是一种担忧,但很难说是多余的。实际上,在很多权力系统的福利制度改革上,受缚于利益群体施压而陷入泥潭的情形并不少见,即使勉强有所推进,也多半是在妥协下换一个形式,改革的真正作用被大大削弱。以公车改革为例,目前最具可行性的方案,是以补贴方式,促进公车数量的减少。福利改革所针对的权力主体的超国民待遇、特殊福利,并没有因为制度变化而消除,反以另一种形态得到了延续,而改革内核的公平价值更是无从触及。即便如此,当下的公车改革仍处于僵局。再比如,国家早就取消了福利分房,但一些机关或是明里暗里地给公职人员发“房补”,或是倚仗权力“运作”拿到政府保障房的地皮、变相公款建房或集资建房。这样的特权福利改革就走上了歧途。

  相对而言,本轮医疗改革的情况稍显乐观,但它有没有从根本上与国民福利的公平目标一致,仍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公职人员的待遇应该要有一定的保障,然而保障不等于保护。改革指向的是福利公平,并轨是实现公平的一种手段,但就医疗福利的质量来说,医疗改革并不是一味地拉低公职人员的医疗待遇,而是将其恢复到适当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促进医疗福利公平的另一个层面,是如何普遍提高国民的医疗待遇。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