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直达”让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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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政府内部强化监管十分重要,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同样不可或缺。应鼓励公众监督与举报,对违法违规、不合理使用直达资金等现象,公众如何参与监督与举报,应出台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应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一个重要考量指标,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调查方法,加大群众评价在考核中的权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去年新冠疫情发生后,为减少财政资金中间环节运转和遏制“雁过拔毛”现象,中央采取了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使用单位的快捷方式,效果比原来的方式要好得多。尤其是资金运转过程中的流失明显减少,有关方面、职能部门难以再对直达资金进行干预或截留,财政资金的运行和使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去年中央财政下达直达资金1.7万亿元,对市县基层实施减税降费发挥了“雪中送炭”作用,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此基础上,今年将直达机制常态化,与去年直达资金全部为增量资金不同,今年主要为存量资金,通过改革调整资金分配利益格局,把中央财政民生补助各项资金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2.8万亿元。
如何把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直达资金真正直达民生、直抵民心,考验着相关部门的公共财政治理水平,考验着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依法理财用财的能力。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今年的直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让资金流向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以及基层保工资保运转。因此,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按决策程序立项,科学安排直达资金使用,确保直达资金都用于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投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强化全过程监督,动态跟踪地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应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违规情况,发现分配迟缓、资金闲置的,积极督促整改,对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其中的典型案件公之于众,以儆效尤。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这就要求,直达资金的使用不仅要合法合规,更要精准、高效。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作出了有益探索。
如北京市财政局2020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直达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总体要求、绩效管理内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用规矩和纪律为直达资金全程保驾护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财政部门首次突破现行绩效评价惯例,将绩效评价“一竿子插到底”,直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区级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在直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北京市取得了积极的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政府内部强化监管十分重要,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同样不可或缺。为促进直达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应鼓励公众监督与举报。对违法违规、不合理使用直达资金等现象,公众如何参与监督与举报,应出台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在绩效评价方面,应当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一个重要考量指标,舞好考核“指挥棒”,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调查方法,突出群众感受,加大群众评价在考核中的权重。
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事关中央政策落实效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字当头,“实”字为先,以过硬作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千方百计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将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发挥惠企利民的最大效益。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