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金融服务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要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在当前抗疫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不仅为社会各界抗疫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前提以及具体措施,更为我们处理好短期和长期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
从抗疫的阶段演化可以看出,当前进入到一个权衡取舍的关键阶段,即平衡好抗击疫情与恢复经济两者关系的时期,必须解决好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这一现实问题,从而保障民生,实现经济长期平稳发展。与此同时,人们不禁对复工复产伴随着的大规模人员流动聚集所产生的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的潜在风险产生担忧。因此,我们必须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分批次、分结构、分区域的方式逐步复工复产。
受到前期延长假期、延期复工、交通管制等措施的影响,各行业各类型企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特别是处于第三产业的中小微企业更为明显,表现出现金流承压、融资困难以及用工成本上升等问题。做好“六稳”工作,发挥好“稳就业”对“六稳”的基石作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由于企业经营困境而出现的就业问题。金融作为经济的血脉,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方面可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通过弥补市场失灵,对冲疫情冲击。
从微观层面看,针对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的一些暂时性困难,通过适度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专项的贷款额度,对逾期利息予以减免或展期等帮扶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对处于湖北省和第三产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更应加大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特事特办,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应适时调整相关监管指标和考核要求,打消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如对受疫情影响资金需求扩大的小微企业,银行可主动增加授信额度,不强制要求额外提供新资料和新增增信措施,调整不良贷款统计口径和方式,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比重和预期增幅,提高不良容忍度、社会责任等考核指标权重。
从宏观层面看,进一步加大逆周期调节强度,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降低社会生产成本。宏观调控部门应继续强化预期引导,与市场做好信息沟通,保证政策的实施效果。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缓解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流动性短缺问题。财政政策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疫情影响经济时期,短期内比货币政策更加直接作用于供给端和需求端的平衡发展,所以从财政政策看,应在前期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采取减免税费、延期缴纳社保、减免租金和提高补贴等方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增发专项债券,调整中央财政分担比重,进行债券置换,以提高全社会防控疫情和恢复生产的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疫情对经济在需求端和供给端均有影响,但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总量性和需求侧的矛盾和问题终会随着疫情退去而处于次要位置。通过强化逆周期调节来抵消疫情对总需求的影响,并未改变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依然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故而政策重点应是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的针对性更强的结构性政策,避免因短期应对政策过强而无效,甚至出现长期的政策偏差。
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虽然在短期内会对我国经济社会和企业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机遇往往从危险当中孕育而生。这次疫情是完善金融制度体系,提高金融治理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契机,更重要的是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应对,有利于凝聚共识,积极反思和总结市场发展、政策制定和法治建设等问题,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得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者:郭威,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