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为解“无鱼”之困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通告明确,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率先实行全面禁捕;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这一空前严格的禁渔措施,为长江流域摆脱“无鱼”困境带来了希望。
作为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长江涵养着多种多样的鱼类,然而近几十年来,长江的鱼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生物完整性指数也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无鱼”绝不是危言耸听,以白鱀豚为例,白鱀豚本是长江流域的特有物种,以淡水鱼类为食,遗憾的是,受人类建筑和捕捞活动的影响,自2004年后,白鱀豚再没有被人类发现过。
白鱀豚的不幸命运凸显了长江流域恶劣的生态环境,也为人类生存敲响了警钟。早前就有专家指出,由于鱼类的基因在人工饲养的过程中会不断退化,需要不断补充野生鱼卵资源才能繁殖,作为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的基因库,若长江“无鱼”局面继续恶化,人类面临无鱼可吃的困境不过是早晚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更全面更严厉的禁渔政策迫在眉睫。
十年禁渔的计划出台,渔民表面上是利益受损方,但从长远看,他们受益无穷。长江流域鱼类资源大幅萎缩,实际上跟部分渔民涸泽而渔的捕捞方式息息相关。类似“电网捕鱼”这种无论大鱼小鱼一律通杀的捕捞方式,尽管国家明令禁止,但却屡禁不止。恶性的捕捞方式使得鱼类资源枯竭,而枯竭的鱼类资源导致渔民生活难以为继。考虑到这一情况,去年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目的就是在实现禁渔之前先用补偿的方式保证渔民退捕,帮助渔民尽快实现转产转业,为推进全面禁渔政策做好准备。
除此之外,有人对十年禁渔的必要性产生怀疑,尤其担心长期禁渔会发生水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实际上,我们日常所需的水产品绝大部分都来自于人工饲养,而不是长江流域的天然捕捞。数据显示,在每年超过6000万吨的全国水产品总量中,长江干流的天然捕捞量仅占其中的0.15%。也就是说,长江流域的禁渔对水产品供应的影响微乎其微。然而,正如上文提到的“基因库”功能,长江虽然在渔业生产方面价值很低,但却在改善鱼类基因,实现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上不可或缺,后者决定了实施禁渔政策至关重要。
许多生活在长江流域的人,记忆中的长江是“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那时候恐怕谁也没想到,习以为常的江豚会成为珍稀物种,随处可见的鱼群也会有穷尽的可能。对长江流域实行为期10年的禁渔政策,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对鱼类资源的保护,而是面向未来进行一番痛定思痛的补救。但愿它能使长江摆脱“无鱼”之困,重现昔日鸢飞鱼跃的美好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