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干部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刘夏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根本遵循,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要发挥好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科学有效的考核,是大胆选用干部、坚决调整干部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约束干部的重要依据。条例从制度层面作出总体设计,按照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为重点、专项考核为补充的思路,首次明确干部考核4种方式,有效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防止考核工作“一刀切”“一锅煮”。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条例办事,既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近距离接触、多角度观察为干部精准“打分”“画像”,又注重了解干部在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在落实干部考核工作责任上,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明确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要切实起到领导把关作用,不断完善知事识人体系,通过“怎么考”决定“怎么干”,让干部在岗就在状态、奋发有为。
要发挥好干部考核“风向标”作用。坚持党中央倡导什么、强调什么就考核什么,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着重考核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在评判标准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干净担当,引导广大干部和党中央始终保持同心同德、同行同向。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聚焦实践实干实效,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明确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评价标准,树立起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将有效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更多改革促进派、实干家甩开膀子、撸起袖子、迈开步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拼搏。
要发挥好干部考核“助推器”作用。干部考核具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独特优势。条例在考核结果确定上,把综合分析研判作为前置环节,有助于全面客观评价干部。组织部门当善于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实情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不简单以GDP论英雄,不单纯以票取人,不搞“数字游戏”;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将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明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将进一步推动能上能下、治庸治懒,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