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履职走形不走心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一起表面尽责实则失职的典型案例: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管理办公室一项目现场负责人张锋因管理失职失责,导致负责的项目工程量核对不准确,工程款超拨106万余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事眼中每天跑工程现场、认真做监督记录的勤快小伙竟然出了如此大的纰漏,令人费解。原来,张锋出勤率为100%,但在完成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等重要工作时,却潦草行事,只是简单地做了工程款支付申请的信息传递员,未履行自己核准、监督的职责。此外,他貌似详实的监督记录也与实际情况大有出入。
张锋被处分是其履职不尽责、遇事不担当的必然结果。如此走形不走心的“辛勤付出”,除了取得面上的好名声外,并没有取得应有的工作成效,反而贻误工作、败坏风气,实为走形不走心的假劳模。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这样的假劳模并不鲜见:有的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管过程、不看结果,把工作干成了做样子、走过场的假把式;有的闪避式履职,怕啃硬骨头,遇到问题遮掩回避,当掩耳盗铃的“鸵鸟”;有的做事情本末倒置、主次不分,抓不住主要矛盾,做不到精准施策。这类作风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乏、工作能力缺失,只图虚名不求实效,没有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的勇气。
“不要人夸颜色好, 只留清气满乾坤”。做工作应该要有一些“功成不必在我”的豁达,少一些光走形式不走心的人浮于事,做好分内之事、扛起应尽之责。同时,单位要树立担当实干的用人导向,考核时既看过程也看成绩,对作风飘浮、尸位素餐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把求真务实的作风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求真务实、不怕困难、勇于开拓,是新时代奋斗者应有的姿态,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能当浮华之辈、昏聩之徒。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埋头干事不图虚名,务求实效不做虚功,秉承“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的理念,真正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真正把事业放在心上,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