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满足当事人公正诉求
当事人乃至所有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最为期待的无非是每个个案都能得到公正裁判。这恰恰是党和国家不遗余力地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而只有让每个个案的当事人知道自己的官司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法官在每个案件节点上都做了什么,他们才能知道自己的官司有多少胜算,才能知道自己有多少风险,反过来也才能督促法官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唯有公开司法裁判的过程和结果,让审判权运行透明可视,才能确保司法活动最大限度地规范运行,倒逼司法水平提升,并确保司法案件得到公正裁判,进而满足每个案件当事人获得公平正义的诉求。
此外,诉讼必然会有一方当事人胜诉、一方当事人败诉,甚至即便胜诉当事人也可能无法确保其诉求得到百分之百的满足。为了让当事人信服司法裁判结果,也唯有通过公开司法审判的流程和结果,让当事人知道自己的诉求是否于法有据、法官是否秉公裁判。
因此,司法公开一直是司法体制改革关键点。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就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2018年3月,又专门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明确自2018年9月1日起,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这是司法公开的又一大进步,意味着司法公开从近年来更多满足一般公众对案件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知晓了解,进一步发展到满足案件当事人对所涉案件审理流程的知晓需求,以力促通过流程的公开透明,促进审判结果的公正可信。
为了落实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作为统一的公开平台,面向案件当事人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这一做法有助于方便当事人查询法院相关信息及审判流程信息,避免平台分散造成的信息发布渠道多元查询不便、信息发布标准不统一影响公开质量等弊端,有助于实现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集约化和标准化。
特别是,通过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有助于改变过去当事人为了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而查询无门的状况,有助于提升审判流程的透明度。从2018年2月开始,河北、青海、宁夏、江苏新收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开始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统一平台、12368短信平台、微信服务号和小程序向当事人、代理人公开。2018年9月1日起,全国31个省(区、市)法院和新疆兵团法院全部开始通过统一平台向当事人、代理人公开新收案件的审批流程信息。长期以来当事人托关系打听案件进展的现象得以改观,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过程的透明度,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的工作报告提出,要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各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司法公开的深化离不开法院信息化的深化。
首先,要让公开平台好用,这必须从技术上提升公开平台的友好性,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获取信息;其次,要加强在线办案,确保办案信息实时生成、实时推送,提升信息录入准确性。司法公开的深化也需要加强立法保障。公开什么、如何公开,诉讼法的规定较少,即便有也很笼统,目前主要靠司法解释,但也面临很多问题。比如,流程公开方面该公开什么,各方面认识还不太统一,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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