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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管理广场舞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2017-11-27 09:20:00 来源:燕赵都市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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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舞在给跳舞人带来愉悦的同时,也难免伴随着噪音扰民的投诉。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派出所负责人表示,“我们准备对包括广场舞团体在内的多个健身锻炼团体实行积分制管理。比如,投诉少、秩序好的团体可以进入景区,而投诉多、难管理的团体进行相应减分,低于规定分数后,清理出景区……”(11月26日《齐鲁晚报》)

  虽说广场舞有健身之效,但在一些地方却演变为“扰民舞”:参加广场舞的大爷大妈,有的可能是因为听力不好感觉不到音量扰民,有的可能自认为音量越大自己跳舞会越带劲。所以,自从广场舞出现以来,一直伴随着噪音扰民问题。即便有居民投诉后民警介入,也基本拿大爷大妈没有办法——民警来了音箱声音就调小,民警走了音箱声音又被调大。

  广场舞大爷大妈争抢地盘,主要是因为缺少跳舞空间。这需要通过规划等手段解决。而广场舞噪音扰民,主因是大爷大妈只图自己高兴,忽视了他人的权益。因此,治理广场舞噪音扰民,必须完善相关制度,并依据制度进行管理,在规定范围内“适者跳舞”;一旦超出规定范围,则要依据制度,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面对“顽固”的广场舞扰民问题,上述派出所拟推行的积分制管理,应该说是一个好办法:其一,对于不扰民的团体,积分自然就高,就有资格在景区继续跳舞,即鼓励广场舞不扰民;其二,对于仍然扰民的广场舞团体则可以清理出去,管理效果好;其三,降低管理成本,民警不用再与广场舞大爷大妈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虽说大爷大妈们有权健身,但周边居民也有反对噪音扰民的权利。要解决这种冲突,必须制定公平合理的规则,符合规则要求的广场舞团体,可以继续跳舞,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不符合规则要求的团体,理应被清理出去。对所有团体来说这是公平的。而是否符合规则要求,主要是周边居民说了算,那么大爷大妈们必须要考虑周边居民感受。

  也就是说,这种积分制价值在于,通过一种间接方式,让周边居民来制衡广场舞噪音。假如让周边居民直接反对广场舞噪音,这会引发激烈冲突,此前已有不少先例。而这种间接制衡方式,既能避免直接冲突,又能起到制衡作用。其实,这是一种“以民治民”的管理方式,可避免公权力对民间活动过度干预。因此,这种积分制值得尝试和推广。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