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保健品推销不能只靠防守
一个卖五谷杂粮等绿色食品的小超市,每天却有20多名工作人员频繁出入,只要有老人进店,店员们就热情迎上前拉家常,超市还会定期接送老人们去山庄旅游。这是什么情况?最近有媒体报道称,这不过是保健品推销骗局的又一个套路。通过开门店、搞团购、组织旅游,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推销保健品,一套成本不过千元的产品,往往就能被定价几万元卖出去。
正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关于保健品的新闻可真不少。在青岛,有位老人留下遗书称被某集团“坑死”,而该集团打着旅游名义骗其购买了6万余元保健品;在浙江,一位老人“上了两天课,听了几句好话”,就买了六盒保健品;代言某保健品的姚明,最近也被消费者控告“虚假代言”……稍作盘点,保健品这几年一直都站在风口浪尖上,原因大致有二:其一,保健品不是药品,作用有限,但很容易在宣传上作误导;其二,一旦涉及过度宣传,最终指向了对老年人的推销骗局,从这几年来看,保健品推销简直成了诈骗重灾区。
有关部门统计显示,我国每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为2000亿元人民币,老年人消费占了50%以上,而其中有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夸大功效的现象。尽管高价购买保健品上当的报道屡见不鲜,但依然不断有老年人跌入陷阱,为什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保健品套路太多了,防不胜防。前几年,最常见的是派“专家”免费义诊,宣传产品“进口、专利、高科技”,再送点鸡蛋粮油等。这几年,又有了送原始股、免费旅游、“陪聊”谈感情等套路。很多老人健康意识虽然强,但辨识能力有限,面对花样频出的销售骗局,很难保证不会中招。
既然如此,有没有破解之道?保健品骗局多涉及虚假宣传,但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只能根据相关广告办法进行责罚,顶多罚款了事;而关系到高价销售,很多时候也不能直接定义为“诈骗行为”。因此,正常推销和恶意诈骗之间的界限模糊、责罚轻微,导致一些保健品骗局之后,有关部门大多“警示”或“提醒”,对那些明显实施诈骗行为的商家不闻不问。因为这种处境,一般观点都指向保健品的“精神依赖”,比如老年人无人陪伴与倾诉,很容易轻信推销人员。但问题是,除了“常回家看看”,对保健品诈骗真的就没有辙了?
那些不大正经的保健品骗局,通常有一个“游医药贩”的特点,即采用敲门上门方式。看起来很难防范,但如果顺藤摸瓜进行回溯,会发现这类保健品推销大都有组织、有套路,就如同新闻中的“开门店模式”,一般还需要在宾馆、酒店、社区等成立据点,或组织团购活动,或进行集会宣传等。这就意味着,可以用土办法一根线索牵出一串,对于那些明显涉嫌诈骗行为的商家,一旦查实就应该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像打着门店旗号、暗中进行销售骗局的企业,更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对保健品推销骗局,不能光指望老人增强防骗意识,也不能单靠子女陪伴来鉴别和防范。而是应该多从打击上入手,变被动防御为主动作为,对那些不太正规的保健品推销行为,要从市场准入、宣传备案、消费警示等多方面入手,而一旦发现保健品相关骗局,就更应该采用相关手段让商家付出代价,向更多不良商家发出警告:别再动歪心思挣老年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