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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必须姓“公”(今日谈)

2013-04-13 17:51:00 来源:人民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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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园,私人会所,本风马牛不相干,如今却经常“你我难分”。4月12日本报一篇《多少“吃喝”公园中》调查报道,点出众多建在公园里的高档餐厅、私人会所,以及频现其中的公款消费的身影。其实在全国许多的城市公园中,私人会所堂皇入内,已成愈演愈烈之势。

  明明是公园,为啥会有私人会所?为什么会“鸠占鹊巢”,公园私用?究其因,不外乎大老板买地私建,大亨们租赁私用,公园管理者损公肥私等。其结果是,用公共财富创造的公共绿地,却成了私家享用的私密空间。一言以蔽之,是钱在捣鬼、利在作怪,变公产为私用,借公众之资源,谋一己之私利,眼下更成了“吃喝”的重要场所。

  公园首先姓公,不是私家花园,也不是私家园林,理应为百姓所用,必须还公园之“公”姓,还公园之清静,会所酒肆不应入内。把茶社改会所不行,把管理用房变餐厅也不行,让灯红酒绿的餐饮蚕食生态宝地更不行。各地应管好属于公众的园林,别让铜臭污染了“城市之肺”。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