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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爱国才是真正“中国好声音”

2012-10-22 15:18:00 来源:工人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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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林琳  

  日本政府罔顾历史,非法“购买”钓鱼岛,公然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激起中国民众的愤怒和不满。然而,西安、青岛、长沙等多个城市发生多起非理性的抗议活动,有人当众焚烧或打砸日系车,甚至殴打车主,有人冲击、破坏日本料理店、便利店,甚至打砸日系车4S店。这些人和事很快遭到了舆论及公众的批评和质疑。

  不少媒体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即9月16日便刊发了评论,呼吁公众理性冷静表达爱国热情,并批评极少数人借爱国之名,砸车劫财、殴打外国人的错误行为。广州、上海的公安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提示:爱国要守法守序,警方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停止其非理性行为,请广大市民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并服从现场民警指挥,对胆敢乘机抢掠,趁火打劫等,将依法惩处,绝不姑息。北京警方则对自发到日本驻华大使馆前举行示威游行的群众的理性态度表示了感谢,称他们配合现场民警引导,秩序井然。微博上,不少网友在转发打砸抢烧图片的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暴力,指责类似行为的无知和愚蠢。广州一高中生在一群打砸商店的人群中举着写有“反对暴力,理性爱国”的纸牌。

  应该说,这些才是真正的“中国好声音”。

  国人关心钓鱼岛问题的走向,有权利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可爱国必须保持理性,那些打着爱国的旗号泄愤,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打砸抢烧车辆、商家的行为,只能给自己的国家制造混乱,只能破坏我们多年努力建设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良好秩序和环境,这是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这不是爱国,是害国。如此自乱阵脚,安知他人没有偷着乐?

  至于游行示威,我国有《游行示威法》和实施条例,游行示威活动应当履行什么手续、遵照什么程序、遵守哪些原则,法律法规条文中均有涉及。“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这些都是游行示威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理性地认知问题、解决问题,遵守国家法律,这考验的是国民的文明程度和素养。同时,几天来的事实也证明,公众也希望执法者能够严格执法,维护好公共秩序。

  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的舆论场,拒绝、斥责非理性爱国,提倡理性爱国,在法律框架之内表达爱国热情,正在成为一种共识。因为我们珍惜目前来之不易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我们要抵制日货,并不是砸自己的日货。我们应该在自己的各行各业,都比它做得好,还有我们的年轻人,比他们更有未来、更有希望!”这是一位少年在相关电视节目中的“爱国宣言”。希望这些志存高远的声音能够唤起更多人的清醒和理性。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理性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