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涉疫谣言时有反复 治理还需三方携手

2022-07-20 15: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根据珠江发布消息,7月13号珠江市香洲区、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3名人员因散布“珠海封城”涉疫情虚假信息,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处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涉疫谣言各地多有发生,对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形势造成了重大威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段,应对涉疫谣言,明晰谣言传播机制,做好应急应对反映机制,是一项重点、难点工作。

  涉疫谣言何以时有反复?新冠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各级政府应对复杂多变的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举措。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社会各方的集体不安感增加,对涉疫信息格外关注。部分“造谣者”正是在这一关键时段,在各种不良心理的驱使之下,发布虚假涉疫信息,造谣生事。珠海发布通告中的违法行为人,皆是通过网络传播疫情谣言。互联网的去中心化,消解了传统媒体时代只有主流媒体、政府机关等“权威”才能提出一般性公共议题的发言形式,将公共议题的部分提出和参与权限让渡给一般公众。部分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人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散布网络谣言。加之网络信息传输速度快、“裂变式”传播的新特点,相关虚假信息极易在短时间内对关联人群造成重大、恶劣的影响,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干扰。相关部门的及时介入、及时应对,挽回了损失,消除了影响。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发言仍要遵守社会公德与法律法规。珠海涉疫谣言中的违法行为人,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有关规定。除却上述情形外,散布谣言造成他人名誉损失,谎报警情、险情等也要依据相关法条予以追责。互联网信息采取的前台匿名、后台实名机制,对违法行为有迹可循、追责清晰。前段时间,《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互联网IP属地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多番清朗网络行动的展开,更是标志着对网络谣言的“零容忍”。

  提高法律意识对“谣言”说不。作为社会一般公众,少数时段信息来源较为缺乏,丧失了对部分互联网信息的判断力,这无可厚非。但作为公民,应当时刻保持警醒,尤其是敏感、模糊以及直接关系个人的互联网信息;应从权威渠道获取信息,从政务号、媒体、值得信赖的意见领袖等处获知信息;权威信息公布之前,不妨“让子弹飞一会”,保持“不知全貌,不予置评”的态度。

  及时发布真相是应对谣言最有效的手段。媒体要肩负起及时发布真实、正确、客观信息的责任,对公众普遍关切、尚且未知的重大信息要及时予以报道。疫情谣言的迅猛传播正是迎合了公众对自身健康问题的担忧。作为媒体,应对涉疫谣言,要及时向有关各方求证,做到信息的准确客观和公开透明,及时以全面翔实的涉疫客观报道应对谣言。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党和人民的喉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政府部门要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尤其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关键时段,新闻主管部门、宣传部门要及时调动各类宣传和传播途径,提高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和透明度,同时要做好互联网信息监管,提高社会治理、舆论引导能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同时,要协同媒体部门、教育部门等有关各方,做好常态化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涉疫谣言的免疫力,做好源头疏导。

  “不信谣,不传谣。”提高对谣言的“免疫”能力,让互联网谣言无缝可寻,在权威信息下无所容身。谣言“纸老虎”,一遇真相之火,必将化作飞灰。(文/许多帅)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