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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小金库”当小问题

2020-10-19 11: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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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报项目套取工程款,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补贴;经营收入不入账,用作职工福利;违规收取专家评审费,存入私人账户……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期10起“小金库”典型问题。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了多次清理整治,伴随着财务管理制度的日渐严格,“小金库”问题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让人痛心的是,总有少数干部似乎对“小金库”情有独钟,重压之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依旧心存侥幸、肆意妄为,造成这种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极少数干部心目中,私设“小金库”只是一个小问题。
  “小金库”真的只是小问题吗?答案自然否定的。众所周知,一部分领导干部为了贪图享乐,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把公款变为少数人的“私房钱”,避开制度约束,便于个人支配,为不正当开支打开方便之门,无数事实证明,单位的“小金库”,早已经成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让一些领导干部在不知不觉间就走上违法犯罪的深渊,其危害是严重的,值得高度重视。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用。据了解,私设“小金库”惯用的方式包括骗取财政拨款,存入私人账户;挪用专项资金,作为接待经费;原为单位收入,偏要账外管理等等。如此看来,领导干部私设“小金库”,本质上是在“公”和“私”的问题上混淆不清、界限不明,表面上看似和私自侵吞公款有所区别,但其本质上还是公款私用,是变公为私,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这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了国家的财产的行为,肯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要从严从实地治理“小金库”,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各级党组织一方面要强化惩治,对私设“小金库”的单位和个人,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以此教育震慑领导干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帮助,让他们认识到设立的“小金库”的问题严重性和危害性,此外,各地也要建章立制,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等方面实行的“全程留痕管理”等管理制度,堵住“漏洞”,不给极少数领导干部以机会。
  “小金库”不是小问题,是事关公与私的大问题,希望广大领导干部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在公私问题上,严格自律,不越雷池半步。(文/江文)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