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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味“烟票”要露头就打

2020-09-29 09:3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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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票”,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侃一案中违规收送礼品的重要形式。(929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一说到“烟票”,年龄较大一点的老百姓,恐怕立即想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艰苦岁月,那时候物资供应紧张,购买日用品,大多需要票证,买粮食要粮票,买布要布票,买酒要酒票,买烟,自然要烟票,但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此“烟票”非彼烟票,而是变味的有价证券。

  据介绍,“烟票”就像有价证券,可以到指定商店换烟或兑换现金。同直接送烟相比,“烟票”携带方便,容易收送,因而逐渐被异化为送礼工具。过去的烟票是购买凭证,本身没有价值,但现在的“烟票”,等同于实物,难怪一些商人纷纷购买“烟票”,然后把它送给领导干部。

  相比于传统的送实物,“烟票”确实有其独特的地方,首先就是隐蔽性特别强,一张烟票,比一张一角的人民币还要小,无论在什么地方,要送给心仪的领导干部,真正是不显山不露水,挺方便。其次是接受“烟票”的领导干部,既可以直接凭“烟票”提货,也可以把“烟票”兑换成其它商品,这无疑给受贿的官员提供了方便,这也难怪像李侃这样的官员,肆无忌惮地收受“烟票”,并且在八项规定实施后,不收敛、不收手,这确实是让人气愤的事。

  正风肃纪,必须实打实。官商勾肩搭背,一个变化花样送“烟票”,一个胆大妄为敢收“烟票”,无疑是严重低估了有关部门正风肃纪,打击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决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多篇文章,对官员收受“烟票”问题进行剖析,在收受“烟票”的重灾区,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开展“烟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烟票”、支付凭证等有价证券背后的“四风”问题滋生蔓延,这无疑都显示了纪委监委对“烟票”这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决心。

  对变味的“烟票”,要标本兼治。各地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要会同烟草专卖、市场管理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违规销售“烟票”的商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供卷烟;另一方面对收受“烟票”的党员干部,要发现一起,惩治一起,以此教育震慑党员干部,让他们不敢、不想收受“烟票”。此外,也要加强制度建设,把官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减少官商勾肩搭背、权钱交易的机会。(文/李瑛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