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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式“纸面服刑”绝不是“越狱神器”

2020-09-21 09:5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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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纪委网站通报了内蒙古王韵虹“纸面服刑”7年案件,对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等26个单位的6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而这样的“纸面服刑”并非个例,据报道,内蒙古呼伦贝尔男子巴图孟和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5年,却利用保外就医一天牢也没有坐过,还拿到了“刑满释放证明书”。

  保外就医,本是一项温情的监外执行制度。但在现实中,这种人本制度,却沦为一些不法分子的“避关奇招”和“生财之道”。从巴图孟和、王韵虹此后的人生经历可以看出,保外后并没有就医。前些年广西、湖南、浙江等多个省级监狱管理局局长(书记)的落马,都同违规办理保外就医有关——“领导打个招呼就能办成”,监督制约机制在此基本失灵。

  按照国家规定,保外就医最长时间是一年,为何巴图孟和此后一天都没有入监?“刑满释放证明书”又是怎么开出来的?作为杀人凶犯的巴图孟和,非但长时间逃脱法网,还能入党、当选村主任乃至人大代表,为何每一个审核环节都没有障碍?那些协助其“纸面服刑”、并为其一路高升开绿灯的人,有没有违法违纪?这些都是值得司法部门深思反省的地方。

  从司法公正层面上说,“纸面服刑”是另一种“冤案”,冤的是受害人和家属。只有查清哪些人放走了罪犯,让“纸面服刑”背后的阴暗内幕彻底见光,才能告慰受害人家属,还受害人以公正。

  有必要借此强化相关制度设计的健全完善,进一步加强对监外执行的常态监管,让保外就医经得起检验,让司法公平正义经得起审视。一是制度性地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检查,对渎职滥权行为绝不姑息。二是建立引进外部监督机制的“严重疾病复核委员会”,有诊断鉴定以外相关医疗专家、律师等法律人士、人大代表等参与。三是加强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能落实和相关问责机制,建议建立矫正机构定期随访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将暂予监外执行也纳入司法审查范畴,走严格的司法程序。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容失守,织密保外就医的监管之笼,才能让每一例保外就医经得起法律审视,而不是成为“越狱神器”。(文/杨宁)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