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以城乡环境整治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

2020-05-16 12: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完成之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相适应的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居民环境整治效果,打造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优化城乡环境的同时助力乡村振兴。 

  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作机制。为深入推进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各级政府要从顶层设计出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设专项整治专班,通过网格化精细管理,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认真梳理各自辖区、分管领域的整治任务,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应整治尽整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谋划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实现全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河北省泊头市为例,建立“一周一观摩、一周一调度”评比擂台赛机制,每周随机抽取几个镇区、村庄(社区),以及高标准示范点和示范区进行观摩打分排名,采取现场问情况、看效果、对标准、找差距的方法进行考核评价。对评比中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限期整改。 

  建立督导考核、严肃追责机制。要采取整治与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专项暗访组,按照“突出点位、查找问题、即交即办、跟踪督办”的原则,对各村、社区综合整治情况及环卫外包公司履约情况进行持续暗访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连续多次督查排名靠后的单位给予警告,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拒不整改到位的进行问责机制。同时,对整治完成的村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抓好全面扫尾、拾遗补缺和巩固提升。督导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特别是对自评上报整治完成的村(社区)加强暗访暗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将各单位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建立舆论引导、群众参与机制。环境整治工作紧紧依靠政府是不够的,应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整治中来,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强化舆论引导,利用简报、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和创新做法,加大宣传、表扬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持续强化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努力营造上下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建立多元投入、长效管护机制。城乡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民生工程,它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打造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通过建立健全评比擂台赛机制、基层监督保障长效机制、道路治理管护长效机制、河流治理管护长效机制等,让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深入开展。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问题交办、跟踪整改,全面落实“督查-交办-整改-核查”制度,对拒不整改或发现两次以上共性问题的,进行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是改变城市形象面貌的必然之举,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民心工程,是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政府推动、群众主体、多元投入、长效管护、社会参与、部门协同的整治格局,确保城乡环境容貌巩固提升、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大幅提高、城乡环境管护机制完善提升,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文/范国栋)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