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刚性管住任性的“刻字”
作者:王芳
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媒体曝光“八达岭长城恢复开放第一天就被人在墙体上刻字”的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据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介绍,目前,在长城上刻字损坏文物者已经找到,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3月30日中国新闻网)
文物不仅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更是国家文明的“金色名片”。然而,这张名片屡屡受损,留下不文明的烙印。客观而言,刻字陋习屡禁不止,很大程度源于早期保护太过薄弱,已经形成破窗效应。同时,部分游客个人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文物刻字难免频现。一些“后来者”纷纷效仿刻字留念,不过是想表达“到此一游”的心情。但我们应该看到,这种破坏是不可逆的,就像改革开放初期的刻字,历经几十年的风雨洗礼依旧清晰可辨,想要修复却是难比登天,这足以窥见其极强的破坏力。
笔者以为,根治刻字陋习亟待法律亮剑。我国《刑法》、《文物保护法》等对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作出了相关规定,《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也明确禁止从事刻划、涂污、损坏等危及长城安全的活动。既已有法规约束,就应严格执法,同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法规实施细则及处罚措施,可适当加大处罚力度,以法律刚性管住不文明的任性。
当然,在法律亮剑的同时也需多方共治。一是文物保护区要制定游客信用黑名单制度,凡有破坏文物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景区将在一定年限内对其购票进行限制,对屡教不改者,可扩大限制范围。二是通过门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游客文明素养,让文明出游成为全民共识。三是构建“人防+技防”的全方位防控机制,加强对文物保护区的巡察力度,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同时全方位监控,必要时可启动无人机巡视。此外,不妨设置留言墙、写字板,为游客提供一个合适且合法的渠道来抒发“到此一游”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