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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公开穿睡衣上街市民信息是违法对抗“违和”

2020-01-21 19:4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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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宾语

  

  近日,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方公众号上以“曝光不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养”为题,公开曝光一批不文明市民,其中有市民因穿睡衣出行被公开曝光引发热议。(2020年1月21日澎湃新闻) 

  就因为穿着家居服上街,安徽宿州多名市民被城管部门公开曝光个人信息。 

  1月20日早上,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方公众号上以《曝光不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养》为题,将15位“不文明市民”的身份信息和照片,以不打码的方式公之于众。 

  被公开的公民信息中,7位“穿睡衣上街”的,3位“不文明躺卧”的,1位“不文明遛狗”的,2个“占道经营”的,1个“违规发小广告”的,1群“聚众打牌”的。 

  网友怒赞:有人可以开车进故宫,老百姓穿睡衣上街都不行。 

  制止不文明行为,这没毛病。说不文明行为是指人们由于公共道德缺失而做出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举止和动作,这也没毛病。但要说穿睡衣上街是违背公序良俗,还真是在上纲上线。而公布公民个人隐私,则涉嫌违法。 

  

  在国际上有一种叫T.P.O原则的穿衣原则,是指穿衣的时间、地点、场合。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穿衣本身并没有对错,只要自己高兴,可以随心所欲,爱怎么穿,就怎么穿,但要分场合。一般来说,家居服就是要在家里穿的,职业装就是要在上班场合穿的。回到家里还穿着职业装,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同理,穿着家居服出现在公共场合,也似乎不是那么得体。 

  但宿州人就是喜欢穿家居服上街。一到冬天,宿州的大街小巷、超市、菜场,随处可见“睡衣族”的身影。还有人穿着睡衣跑到外面喝碗胡辣汤,吃根油条,回家钻进还有余温的被窝里,继续美美睡上一个回笼觉。 

  穿睡衣上街不是宿州人的专利,皖北的淮南、阜阳、亳州,很多人喜欢穿着睡衣上街。 

  不止是皖北,皖东的明光市,许多人也喜欢穿着睡衣上街。 

  不止是安徽,江西景德镇市前几年还引发过一次《睡衣该不该成为一种“时尚”》的大讨论,因为“走在景德镇街头,哪里都可以看到穿睡衣的人。” 

  要论起城市形象来,上海是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市,上海人也喜欢穿着睡衣到处跑,“睡衣上街”甚至是申城一大特色。曾经有一项《上海市家庭文明状况调查》显示,承认“穿睡衣上街”的受访者超过四成。 

  2005至2010年,上海各大报纸上与“穿睡衣上街”这个话题有关的报道,远超过一百篇。上海作家马尚龙认为,睡衣曾经是上海的一个符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绽放无比。甚至,有人还把“睡衣上街”与“海派范儿”划上了等号。 

  世博会官员倒想得开。在回答世博会期间,上海市民该不该穿睡衣外出这个问题时,国际展览局秘书长洛塞泰斯说:“我觉得上海市民平时穿什么,到时候就穿什么。” 

  上海有“睡衣族”,北京有“膀爷”,似乎都没上升到被“强制”曝光的程度。 

  事实上,大家上街穿的睡衣并不是睡在床上的睡衣,而是居家衣,也就是在家里穿的衣服,和睡衣是两码事。 

  为什么冬天会有那么多人喜欢穿睡衣上街。一是很多家庭没有集中供暖,当然要穿的保暖一些。到附近买个东西,或者急着送小孩上学,就直接穿着睡衣出门了。睡衣经济实惠,又比较耐脏,不需要干洗,在清洗的时候直接放进洗衣机就行了。这也是普通市民喜欢穿睡衣的原因。如果是去上班,或者参加亲朋好友的喜事,相信他们也不会那么随随便便穿着睡衣就出门了。 

  自古有个说法,“穿衣戴帽,个人喜好”。如果城管连市民穿什么衣服都要管,那你管得过来吗?穿脏衣服的、破衣服的,你管不管?夏天穿拖鞋、穿热裤的,你管不管? 

  去年这个时候,明光市曾经流传着一个说法,“上街穿睡衣逮到罚100元”,滁州市和明光市专门做了澄清:该消息不属实,系谣传。穿睡衣出门并未涉嫌违法犯罪,市公安局不会因此进行罚款和拘留。明光发布进一步解释:法律没有规定民众要穿什么,也不可能有禁止性规定。穿什么衣服属个人私生活,法律不可能管。 

  同样是在“共建和谐”,宿州城管却干预起市民的私生活来。往轻里说,这种做法不合适,往重里说,已经严重侵犯了公民隐私权。 

  从报道中知道,宿州市开展向“穿睡衣上街陋习”宣战专项行动是在宿州市城管委领导下,由市文明办、市城管局牵头实施的。这个禁止“穿睡衣上街陋习”的规定,充其量只是个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得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 

  换句话说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受到限制,但只有法律可以限制,此处的法律仅指狭义的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而非指行政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有几个基本原则:一是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干涉老百姓穿衣吃饭;二是惩罚也好,告诫也好,指导也好,不能侵犯老百姓的隐私权;三是想要达到一个好的目的,不能用违法的方式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用侵权的方式来实施。 

  宿州城管曝光老百姓身份信息的做法,涉嫌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因为,你自己制定的公民文明行为,属于规范行为,这个规范行为只能用一种劝导的方式,劝导市民上街不能穿睡衣,但穿睡衣上街的人的行为够不上惩罚,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限制和禁止的条款,“法无禁止即可为”,你就无权对人家作出处罚。 

  城管通过用公布公民信息的方式来达到惩罚的目的,不但是越界、越位,更有公权力滥用之嫌。网上一直流传的“穿睡衣上街被罚款被拘留”谣言,被宿州城管用违法的手段变成了现实。 

  用曝光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来阻止“睡衣族”,并非始自现在,去年10月份就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过。知情者说,宿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已经有多年了。该市第一次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调度会议还是2015年11月3日,到今年1月15日,创建调度会已开到第61次。因担心工作不到位拖了全市的后腿被追究,市城管局硬是探索出了这么一个“让人民满意的城市治理‘宿州经验’”。(文/宾语) 

责任编辑:赵家豪
新闻关键词:睡衣上街宿州市民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