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当警惕“蟹券销售”的隐忧

2019-11-27 16: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韩朝辉

  近日,有听众反映,她今年9月中秋节前在京东买了阳澄湖大闸蟹提货券送亲朋好友,顺带自己留了两张,但是,无论什么时候申请提货,永远都排不上队。商家给的答复是:要么退钱,要么等明年9月再说。(中国之声11.26)

  随着物流网络的不断发展完善,不少商家开始创新营销方式,以购物券的形式将螃蟹进行预定销售。蟹券销售是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产物,如果能合法合规地流通交易,对螃蟹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是好事儿;但现实状况却非如此,个别经营者并没有按规矩办事儿,蟹券销售出现了货不对板、店家跑路、标价虚高、提货困难等问题,尤其是提货困难的乱象,商家一句螃蟹产能不足,这一甩锅理由更是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蟹券销售本是双方共赢的良方,如今却成了“一家独大”的专享,已然成为了商家谋私的手段,如此蟹券销售当警惕背后的隐忧,以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

  一方面,消费者要真重视。在选择购买时,不能只贪图便宜,也不能盲目跟风而随便选择,要学会提高鉴别能力,仔细查验店铺有无专用防伪标识和产品合格标识,初级掌握鉴别真伪的“火眼金睛”;同时,还要仔细阅读提货券上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规定,以免遭遇单方不公平,当遇到不平等条款后,应自觉抵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切莫因未上当或损失小而默不作声,助长不正之风。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真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一套公正合理的准入标准体系,通过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来过滤掉一批不合格的商家。此外,要加强对“蟹券”销售主体的监管,对于电商等网上渠道销售,应严格审核商家相关经营资质,建立保证金制度,压实电商的责任,防止电商非法获利;对于实体商家,要不定期抽检其产品质量以及兑现落定情况,对于不法商家,要依法停业整顿,甚至是关停取缔,给商家敲响诚信经营的警钟。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更要提起重视,严格落实,切莫让消费者投诉无门或投诉无应,要把监管权力落到实处,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市场的稳定。

  “蟹券”是商家创新的营销方式,但不能成为变相的“饥饿营销”,更不能沦为不法商家圈钱谋利的不正当手段,我们在享受“蟹券”带来的优惠同时,也要警惕其背后的猫腻。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大闸蟹提货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