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你已长大,怎能让父母承担太多?

2019-11-11 14: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邢成芬

  近日,江苏南京,民警接到报警称,一男子在家中纵火。民警了解到,男子今年23岁,他从去年开始瞒着家人贷款二十万买彩票,家里人得知后帮忙还了十几万,原本以为都还完了,不料男子说还欠六万,并要求爸妈把房子抵押了还债,被拒后男子竟放火烧家威胁他们。面对民警,男子不仅毫无悔意还闹着要跳楼,目前,该男子因为涉嫌放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11月10日据腾讯新闻)

  这些已成年,有劳动能力,但仍一味向父母索取的人,都是实实在在的“啃老族”。他们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往往是一方无尽索取,一方拼尽全力给予。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目前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以上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由此可见,我国的“啃老”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在笔者看来,我国“啃老”现象如此严重的原因有三:一是家庭教育的失败。现在家庭在孩子成长过程提供了过分的溺爱与娇惯,而不是积极培养其自主、自立意识,从而为孩子以后成为“啃老族”埋下隐患。二是严峻的就业形势。随着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年轻人的就业之路变得愈加坎坷曲折,而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消极地选择失业、待业,成为“啃老族”。三是收入与生活成本不匹配。尽管很多年轻人努力工作,但是由于收入较少,再加上房价高,短期内无力购房,只能在父母的经济帮助下付首付甚至是还房贷,这部分年轻人是被迫成为“啃老族”。

  对家长来说,要在适当的时机狠下心来给孩子“断奶”。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父母要积极培养其自主、自立意识,使得他们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纵容子女“啃老”,到头来既害了父母,也害了子女。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可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刺激年轻人就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啃老族”出现的概率。此外,各地可借鉴山东省将“禁止啃老”写入相关法律条例中的做法,尽管精神独立和人格成熟才是根本之策,但这并不妨碍立法禁止“啃老”的积极意义,它至少填补了法律空白,对“啃老族”起到了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啃老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