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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断不能游走于“监管”之外

2019-10-23 13: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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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娜

  微商朋友圈里“让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减肥药“燃脂减肥胶囊”,被警方认定是无国药准字号、无药监局批文的假药。经权威部门检测,其中竟还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禁药——西布曲明。 记者调查发现,与传统的销售渠道不同的是,这种有毒的三无产品正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给熟人,包括微商在内的社交电商销售渠道不但避开了市场监管环节,而且给受害人维权造成了很大困难。(中国青年网 10月23日 

  近年来随着社交软件的广泛使用,由于其受众广泛、信息传播快等优点,成为销售行业心仪之地。各种微商、网红占据着大量网络市场。这种社交电商的销售活动渗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造成困扰。 

  社交电商优势不言而喻,拿微商来说,做微商不需要实体店的成品,只需要动动手指就可以,而且微商偏向于熟人传播,很多人看在交情上都会心理偏向购买这些身边的微商产品。而且从“熟人”到“熟人”的推荐式传播商品信息,可以快速增加销售量。 

  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些微商确实给我们带来生活的便利,获得更贴心的服务,但是有的时候则会让我们有苦难言,比如报道中的“三无”古方减肥药。这类产品在社交圈内普遍存在。这种乱象的存在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伤害的“熟人”之间的情谊。社交电商行业断不能游走于“监管”之外。 

  加强社交电商监管,要制度先行。要继续细化关于社交电商的法律法规,涵盖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保证监管处罚有法可依,提高社交电商的违法成本,此外,制定行业规范标准,加强源头准入资格监管。 

  加强社交电商监管,要技术支撑。社交电商销售有其私密性与闭环传播特性,因此需要技术突破。相关监管部门要注重专业网络技术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可以与高校对接,不断创新攻克技术壁垒。实现网上实时监管。 

   加强社交电商监管,要加大宣传。在市场监管官网主页设置举报电话。并且通过走入社区宣讲,拉条幅,做短视频等方法加强宣传,提高公民防范微商等不法销售行为。要对社交电商销售产品不清楚不了解的慎重购买,并向相关上级部门咨询。让全社会共治助力净化社交电商行业。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