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驴友遇难”事件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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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采薇
8月24日,24名“驴友”在广东惠州白马山溯溪遇险,深圳蓝天救援队许挺秀、尹起贺在将17名“驴友”护送下山涧后,被山洪围困失联。8月27日,深圳蓝天救援队通报失联队员许挺秀、尹起贺已遇难。(9月3日大众网)
近几年来,随着远足、探险等户外运动的兴起,有些驴友在进行户外活动时为追求刺激,盲目去往人迹罕至的地方,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政府在救援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有的救援行动的费用甚至高达几十万元,一些爱心组织也加入了九院之中,但是类似蓝天救援队这样的遇难事件更令人揪心。
因此,有民众建议对救援进行收费,一来可以提醒驴友,个人行为需要自己负责;二来可以警示驴友,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三来政府资金可以得到合理使用。笔者认为,要警惕“驴友遇难”事件频发,当前最重要的不是讨论是否该向驴友收费,更为根本的是规范户外运动领域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情况的发生。
关于救援费用的问题。要拓宽补偿渠道。国家可以出资建立国家救援基金,并且做好引导,引入民间资本,以拓宽资金补偿渠道。驴友也可以购买相关服务,从而分流意外发生时对个人家庭及政府财政造成的压力。要降低救援的成本。可以组建专业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效率,改变当前基本依靠警察、消防部门救援但是国家资源有限的局面。
要增强防范意识。驴友自身要增强安全意识,不要盲目冒险,并且要适当装配GPS等设备,以防在野外迷路而陷入险境。相关景区要完善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景区广泛设置警示标志、路标路牌、温馨提示等,也可以在景区设置急救点,及时为受伤的驴友提供救助,从而全方位营造一个安全的户外运动环境;要划定户外运动红色禁区,将危险系数较高、地理位置偏远、救援力量难以覆盖的地区划定为户外运动的红色禁区,禁止驴友擅自在禁区内开展探险活动,景区也要将监控与人员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违规探险的驴友,并辅以劝诫、说明等手段以减少危险的发生。
此外,政府要做好保障工作。尽快出台地方性法律法规,并在合适的时候推出全国基本法,规范探险行为,使管理和处罚有法可依;建立户外运动行业准入制度,政府职能部门要会同行业协会,科学合理地制定驴友户外运动的细则、标准,对风险的评估、责任的承担要予以明确说明。还要对俱乐部经营资质、组织者资格以及参与者的基本知识水平作出明确规定,提高准入门槛,从而将没有资质的机构阻挡在外,从源头上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
- 罚款就能使驴友不再“任性”?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