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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外教岂能“有外无教”?

2019-06-12 13:1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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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笔中客

  “交了25800元学费学英语,报名时说好的英语母语外教,开课后却是东欧老师来上课,还经常出现明显语法错误”“打着欧美外教的旗号,一节课二三百元,几个月过去却没什么效果”“13000元的口语班,却发现外教没有资质,态度恶劣还不退钱”……据了解,目前我国持续火爆的外教市场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现象。

  众所周知,在我国,英语是最重要的外语之一,英语外教自然也就“水涨船高”,成为了教育中的“香饽饽”。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一些不法机构开始投机取巧、蒙混过关,于是英语外教出现了鱼龙混杂、参差不齐的现象;甚至有些外教根本就是“有外无教”,只是一个外国人,根本没有任何从教资历,更不要说是什么“英语专家”“金牌外教”。

  这种没有教学经验和资质的外教,往往发音含混、语法不通、拼写不准,教学内容敷衍,对学生的学习质量无法保障。此外,这些外教可能在国外有犯罪行为,或存在其他不宜从事教学活动的不良记录,对于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产生风险。所以,英语外教不能“有外无教”,而应该强化监管,倒逼提质。

  一方面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合理合法经营。出现“有外无教”的乱象局面,不法中介是不可忽略的背后推手之一。这些中介机构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不惜标准“放水”,履历“注水”,把一些非专业英语外教包装成为“金牌外教”来糊弄家长和学生。在他们看来,“反正家长很难核实,只要拥有一张看起来像欧美人的洋面孔,外教资格就‘合格’了一半。”如果把中介机构的资历提高,质量改善,英语外教的质量和资历自然也会逐步改善。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外国人出入我国国境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暗度陈仓”的乱象。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规定,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属于B类外国专业人才,在国内上岗,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一些非专业的外教无法办下来工作签证,就会办旅游签证入境,教几个月就走。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外国人的出入境检查,禁止“以游代学”的签证乱象频发。

  如此重要且昂贵的英语外教理应具备名副其实的“含金量”,让学生学得安心,家长报得放心。“有外无教”的外教当休矣!当然,这还需我们共同努力,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