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为环境减负,也是为生命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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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丽晴
今天,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启动会在深圳召开,16个城市和地区为期两年的试点行动大幕拉开。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从60个候选城市中筛选确定了11+5个城市和地区,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11个城市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与此同时,河北省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福建省光泽县、江西省瑞金市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中国青年报5.14)
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快速上升时期,与此同时,环境问题愈加突出,各类资源消耗量大,为环境“减负”势在必行。“无废城市”试行成功将为我国解决环境问题提供新思路、新办法。同时,“无废城市”的推广也将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在日常生活中远离垃圾,让生活变得更加整洁轻松,也是为生命“减负”。
笔者认为,“无废城市”试点行动开展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无废城市”试点行动开展后,各相关部门应继续联动,严格按照计划有序进行,做好跟踪记录和监督,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无人发现、发现无人解决的现象,同时要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各尽其责,避免出现不作为情况,影响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应做好宣传指导。“无废城市”的操作核心在于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做好垃圾分类和循环利用,减少填埋,在试点城市布好垃圾分类箱等基础设施的同时,也需要本地居民大力配合。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指导,采取发放宣传册、举办社区讲座等形式指导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同时呼吁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如拒绝一次性饭盒饭筷、逛超市时自带布袋、多吃蔬菜等,举手之劳便可为环境增添一抹绿色。
同住地球村,为环境减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为环境减负也是为我们的生命减负,让我们尽举手之劳,促进“无废城市”试点行动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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