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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之光驱散网络虚拟世界的雾霾

2019-03-22 09: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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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孔令晶

  自媒体兴起后,许多公共事件都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虚拟的互联网不断向公众展示其强大的信息传播能力,让潜藏在角落里的不法和失德行为不得不“直视阳光”,也让社会在激浊扬清中行稳致远。(人民日报)

  近年来,许多公共事件经过网络发酵,引起关注和热议的同时,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对事件当事人任意评判、随意谩骂,甚至成规模、成组织,企图扰乱社会舆论导向,扭曲价值观念,值得警惕。

  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往往与网络黑产相勾连,有着更隐蔽的组织形式,更强的反侦查意识,病毒式的扩散路径和更高的社会危害性。加强对网络“恶势力”及“软暴力”犯罪的的治理,彰显了党和国家整治网络空间的乱象的决心,也是维护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对象,以虚拟的网络世界为掩饰的种种恶行,必然在法治阳光的照射下无所遁形。

  网络世界“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能够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但是,网络不是法律的化外之地,更不是随意宣泄个人负面情绪的、肆意攻击他人的地方。要想享受网络世界的自由和便利,要遵守上网规则和互联网法律法规,不能将互联网作为窃取和伤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工具;要维护公序良俗,一言一行要符合道德标准,不能以网络之名借机报复他人,损害他人的名誉;要以尊重事实为依据,慎重发表言论,杜绝参与“人肉搜索”等网络软暴力活动,不能让自己的话语成为网络上伤害他人的“利剑”。

  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空间不仅仅是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部门的职责与监督重点,更是每一名上网、触网、利用网络沟通的网民的责任与义务。网络世界烟波浩渺,蕴藏着无限的可能,用法律之光才能驱散笼罩在网络虚拟世界的雾霾。每一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遵守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言论,不能把网络当做泄私愤的地方,更不能随意在网络上歪曲事实、颠倒是非。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守护网络安全的边界,才能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让人人都成为网络的主人,享受到网络带来的便利,给新时代互联网发展提供无限可能。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网络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