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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杀父母”背后是生命教育的缺位

2019-01-03 15: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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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褚文静

  1日,湖南衡阳市衡南县官方发布通报:2018年12月31日下午,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罗某,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和父亲锤杀。

  2018年最后一天,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在这个每个人都期盼着更加美好生活到来的日子里,一场悲戚的“意外”却让一个家庭变得“支离破碎”,美好生活戛然而止,这一切的“终结者”却是家中年仅13岁的孩子。

  这样的事情,让我们不得不再次想起“12岁少年弑母案”,短短时间,两起弑亲案件的发生,让我们在为之骇然痛心同时,更是震惊不解:12、3岁,本是最好的年纪,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对生命如此漠视,狠心的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含辛茹苦的父母?有人说也许“罪恶”起源于关爱乏力,管教严厉,诚如“12岁少年弑母案”中母亲的严厉管教与殴打;也有人说也许“罪恶”来自于沟通不畅,亲子不和,诚如此次事件警方通报中所称的“家庭纠纷”……特别是有人质疑,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面对这样的孩子,未来还能美好吗?

  当然,13岁少年锤杀双亲,从天使堕落为魔鬼,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还不得而知,但“人之初,性本善”,没有天生的“恶人”,更没有天生的“罪犯”,正是随着在不同的环境和周围风气的影响才让每个孩子的心性完全不同。如果家庭教育引导不当,甚至长期用家长“威严”甚至“暴力”试图让孩子“听话”,必然会埋下隐患,让孩子走向迷途,甚至步入罪恶。

  但与之相比,更值得我们警醒的是孩子对亲情的漠然,对生命的漠视。正所谓“百善孝为先”这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应该是每个中华儿女的精神烙印。我们从嗷嗷待哺的婴儿成长为神采飞扬的少年,其中父母的辛苦无以言表,世界上没有人比他们更伟大、更可敬。无论怎样,都不该用“罪恶”来“报”亲恩,视父母的生命如草芥。如果说,家庭教育的“错位”导致了这个家庭的悲剧,那么生命教育的“缺位”更是直接导致了事件中少年的冷酷无情和道德沦丧。

  正如泰戈尔说过:“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向人类传递生命的气息”。诚然,很多时候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关注点往往只是放在了“知识的增长”上,而恰恰对孩子成长极为重要的“生命的成长”中显的极为乏力,正是因此,一些孩子才难以理解生命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难以正确对待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而在不正常的轨道上越走越远,直至悲剧的一再发生。

  如果不从根本上去重视去改变,这种恶果只会更多。因此,对于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而言,共同参与,让生命的教育完善补位显得极为重要。只有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学校教育为关键,以社会教育为保障,补好“生命教育”这一课,才能教会孩子们如何善待自己“生命”,如何敬畏他人生命,进而珍惜生命,保护生命,更好的“生活”。与此同时,更应该针对孩子的不同年龄和心理阶段,从孩子身心成长的规律出发,采用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循序渐进,相互衔接。只有如此,才能真让孩子以阳光积极的态度拥抱自己与他人。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锤杀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