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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考勤”成为驻村干部工作的“绊脚石”

2018-12-13 16:1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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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乔薇

  “村里来了驻村干部!”自打赢脱贫攻坚战号角吹响以来,上级部门派驻党员干部到扶贫一线,担任第一书记、扶贫队队员等职务。为了防止扶贫干部“驻村”不住村、“挂名”不干事等现象, 各级文件对驻村扶贫干部管理进行了规范。每周“五个白天、四个黑夜”基本成为驻村干部的工作常态。部分驻村扶贫干部反映,一味地“住村”有时并不能带来更多的工作成效,过于苛刻、僵化的住村指标反而容易绑住他们干事的手脚。(12月13日半月谈) 

  要求扶贫干部驻村,旨在落实好扶贫工作,因为,干部只有到农村到基层一线,才能近距离接触群众,才能更加真实地了解群众生活情况,也有利于及时了解扶贫工作开展进度,进而有利于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规范管理驻村扶贫干部,详细规定了扶贫干部的驻村工作时间,并利用签到、电子跟踪定位等多种方式严格驻村考勤。 

  保证驻村工作时间,规定月走访贫困户次数,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驻村”不住村、“挂名”不干事现等象,能进一步推进扶贫工作进度。然而,一些地方住村考勤过于机械化,也会让驻村干部束手束脚,例如,不利于到距离远的县市“来回”跑办扶贫项目。太死板的住村考勤指标要求,常常把驻村干部绑在做材料、迎检查等事情上,最后反而打击了他们主动为村里跑项目的积极性。 

  严格驻村考勤的初衷是好的,然而,如果考勤规定太死板,有时也不利于跑办项目等扶贫工作开展,因此,对驻村干部的管理既要规范又需灵活,在关注驻村时间的同时,更要考虑到扶贫工作成效,要尽可能发挥干部驻村效用,不要唯时间轮“英雄”,不应让考勤、做材料、迎查等成为形式主义,成了扶贫干部干好工作的“绊脚石”。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