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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最低消费“陷阱”

2018-11-16 17: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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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耿春华

  据报道,在北京工体西门的一家餐馆,6人的包间最低消费为2000元,10人的则为4200元;在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的一家餐馆,最低消费为1200元,包间需外加15%的服务费;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家餐馆,包间最低消费为3500元……餐饮行业存在的乱收费问题,仍然长期困扰着各地消费者,其中,设置最低消费的问题尤为突出。(光明网11.14)

  餐饮行业的乱收费问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国家对于这种行业乱象很早前就出台了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这些政策都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合理的餐饮行业体起到了“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

  然而这种乱象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细细思考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部分商家对于法律的漠视,缺乏应有的守法意识,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置若罔闻;另一方面则是监管体制存在弊端,执法者的巡检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执法过程“走过场”,即使发现问题,也会因违法成本过低难以对违法者形成威慑,最终使得执法工作形同虚设,政策也自然难以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在遇到最低消费问题时,一般会因为“要面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草草了事。正是这种薄弱的维权意识助长了行业的不正之风,也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要想彻底整顿行业乱象,消费者要懂得提高维权意识,要敢于向违法行为说“不”,维护自己“舌尖上的安全”;商家则要坚持守法为基、诚信为本、崇德立身的经营理念合法经营;管理者要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定期抽检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为政策的落地筑牢根基。相信通过多方努力,定会冲破这种行业陷阱,营造高品质、高要求的行业新局面。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最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