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让“难”“贵”不再是求医路上的“拦路虎”

2018-10-16 15:4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郭诗华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以下统称“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据中国新闻网)

  在我国,看病难、看病贵是久攻不下的一个难症。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在城镇有近50%的居民有病不就医,近30%的患者该住院而不住院,这个数字比例确实让人有些瞠目结舌。“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成为我国大部分患者医疗现状的真实写照。诸如感冒、发烧这类的小病动辄还需要几百元,更不用说癌症、尿毒症等重病大病。治疗费就如同一个无底黑洞,快速榨干患者所有的积蓄,并让患者的家庭负债累累,苦不堪言。

  究其原因,一方面,政府卫生投入仍显不足,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我国的医疗资源近80%在城市,只有20%在农村,老百姓得了病在当地得不到有效治疗,只能奔向大城市大医院,当全国各地的患者都聚集到大医院看病,就势必会出现看病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医药定价虚高成分造成看病贵,是众矢之的。

  李克强总理曾明确要求:深化医改要从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突破。要想破解这个困境,减轻患者全家在精神、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政府责任必须到位。财政应逐年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在财政支出中要明确用于医疗卫生的支出比例,明确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项目和标准。其次,政府要加大对医疗领域的监管力度。看病贵往往与乱收费、过度医疗有莫大关系,政府是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主体,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构与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对药价虚高、收取红包、开提成药等不良行为进行整治,通过改革价格管理形式和方法,减少药品的中间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最后,加快公立医院产权改革,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医疗服务事业,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有序地参与医疗服务事业,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进入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抗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