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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文明城”,呼唤“文明人”

2018-06-29 11:3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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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朱博文

  文明的城市,灯亮、路静;天朗、气清;人民和美、乐观向善。然而,有些地方“文明”的招牌很亮,但却“灯下黑”,商场周边“垃圾围城”,烧烤摊前“纸山签海”,道路两侧自行车“抢车位”屡禁不止,街头路口活跃的志愿者“小红帽”们,也掩盖不了“文明城市”脏乱的“疤痕”。

  固然,随着城管体制改革和数字城市系统的推广,对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实现了绣花管理,各地也纷纷查处了一批给城市抹黑的“破坏者”。但是“官无事,东方以宁”,层出不穷的文明乱象让城市的管理者疲于应付,让外地的投资者好感流失,让生长在这里的每一个市民红了脸、现了眼。建设文明城市从来不是一家一姓、一朝一夕的事,它是事关全体人民群众、事关十年百年的民生大事、实事,是人民的财产,呼唤“我们”共同来守护。

  城市的文明,呼唤“我们”的共建共享。“我们”既是党委政府,也是小摊商贩;既是大人家长,也是老师学生;既是城管职工,也是群众百姓,任何角色都在文明城市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建设文明城市从来不是关起门来搞建设,它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息息相关,市民也好、干部也罢,每一个人都是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在场者和践行者,也是文明创建成果的共享者。只有多着眼“人”这个城市核心,创造更多更有利的条件,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的全过程来,参与到每一个创建环节中来,使创建更遵从群众的意愿,贴近群众实际,符合群众利益,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文明创建带来的实惠和好处,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城市的文明,呼唤市民强烈的乡土意识。为民创城、创城为民,群众基础是城市的文明能否进步、能否保持的关键。没有群众的参与,文明创建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建强文明城市,需要通过卓有成效的文化工作,唤起市民的乡土意识、守土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创建是民生工程、幸福工程的共识,让群众感觉并感受到文明创建也是自家的事,从而乐意参与、积极行动,以身作则、拥抱文明,时时处处以一个文明市民的标准要求自己,以一个文明市民的要求付诸行动,以一个文明市民的行动奉献力量,把不文明现象解决好、把不文明行为戒除掉,让城乡面貌更美,社会风尚更好,群众生活更幸福。

  城市的文明,呼唤干部长期的攻坚与践行。时至年中,各种专项治理行动进展到了什么程度?交通秩序、城乡环境、街道社区是不是得到有效提升?干部的劲头是否还一如从前?干部就是要做建设文明城市的“先锋队”,没有时间,更没有机会“歇歇脚”。况且,政如农功,不可能一日见效,又一日不可辍怠。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永无止境的追求,取决的并不是“帽子”获得与否,由不得有半点“松松劲”的思想。对那些重点难点,非朝夕可解决的问题,必须锲而不舍、坚持不懈;对那些当下可做、当下必做的,必须不推不拖、雷厉风行。时代不会眷顾那些自得自满,消极懈怠,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的人,需要拿出老牛爬坡的拼劲,蚂蚁啃骨的恒劲,燕子垒窝的韧劲,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茬接着一茬,积小胜为大成。

  干净的地面,经不住人们的为所欲为;文明的底线,受不了人们的长期挑战。文明城市是“飞鸽牌”不是“永久牌”,稍有不慎,就会从指间滑落。

  无论是干部也好,群众也罢,生于斯,于斯,享受着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就要用心、用力、用情来守护生养我们这片“文明”的天地。我们始终坚信:人能改变环境,环境也能改变人,生长在文明城市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做一个有素质、讲文明的人,都能在共享城市发展的红利时,自觉、自愿、自发的参与到城市的共创、共建、共管之中。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