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路上谨防“舌尖上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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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辰辰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贺兰县城管局副局长杨宁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杨宁在任贺兰县农发办、移民办、扶贫办主任期间,在贺兰县多家餐厅以单位名义违规宴请、大吃大喝,在餐厅长期签单挂账累计23.5488万元。杨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5月6日宁夏日报)
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公款吃喝等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转变。不过,此次扶贫干部枉顾党纪国法,“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在工作作风问题上成为了反面教材。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扶贫干部认识不够,不仅没有党纪国法意识,更是没有将扶贫工作当做重大政治任务、头号民生工程来把握。二是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所谓“小官有实权,小官无监管”,扶贫干部不一定级别很高,但却掌握着贫困户认定、贫困资金发放等“实权”,正是对他们疏于监管,才会造成扶贫领域的腐败。
扶贫攻坚是场硬仗,各级党员干部和工作机制必须逐步提高和完善。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反应了我们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蚁穴虽小溃大堤”,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不可小视,如此严峻形势下,“舌尖上的腐败”依然易发多发,并且手段多样,性质恶劣。如果不加以约束和惩罚,不仅不能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更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同时,这些典型问题也表明“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充分印证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脱贫攻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我们一定要加强执法执纪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首先,要加大惩治力度。“杀鸡儆猴”不如“一网打尽”,坚持查处一起,惩办一起,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舌尖上的腐败”。其次,要完善监督制度。除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技术等社会资源严格监督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最后,扶贫干部也要强化党性、洁身自好。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从小事做起,将党的优良品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现阶段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头号民生工程。扶贫路上的腐败现象正如一个个蚁穴,对脱贫攻坚战的推进形成严峻挑战。只有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才能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集中资源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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