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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棍里吃出老鼠尾巴:岂能一千块就了之?

2018-04-27 16: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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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丹梅

  24日,江苏淮安杨女士在冰棒中吃出一条老鼠尾巴,超市表示愿意赔偿一两千块,杨女士不接受:“一两千能解决的话,谁能解决谁把它吃掉。”市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商家最多赔偿1000块。(2018年4月26日 人民日报)

  眼看夏天来临,天气转热,冰棍也成了不可缺少的消暑良品,但在冰棍中吃出老鼠尾巴,估计是人们都不能接受的事情,而一千块的赔偿对于当时人所受到的打击也是微乎其微,这并不是简单赔偿就能了事的问题。

  在食品中吃出令人作呕的老鼠尾巴,说明制造商在制作、加工食品时未达到标准卫生条件,严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除了超市愿意赔偿外,更应该追究的是食品生产商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保证食品的安全与卫生,要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虽然目前食品问题备受关注,相关部门也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但是食品问题是一项长治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在严查的同时也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惩处。

  在生活中,消费者遭遇类似食品问题的事件并不鲜见,其受到的精神伤害是不可用赔偿来抚平的,但精神层面的损失又是无法量化评估的。以在食品问题的赔偿方面,应该更加完善赔偿规定,重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让精神层面的损失也可以被重视,如遇到类似的侵害,不妨为消费者提供一些精神赔偿方面的保障,一方面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另一方面,以更加昂贵的赔偿及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来逼迫生产商及销售者尽到义务,减少食品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