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大数据“杀熟”要“刹住”

2018-04-12 10: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孔令晶

  常言说得好:物以稀为贵,人以熟为宝。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社会上出现一些专门拿熟人下手谋取利益的行为,即“杀熟”。互联网也不能幸免。不知不觉中,本该造福于民的大数据技术,成了部分互联网企业“杀熟”宰客的帮凶。(4月1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发展,网购已经成为了人们消费的重要途径之一。各类购物网站、手机APP应运而生,令人目不暇接。作为消费者来讲,之所以选择网购,一是为了享受更加便捷高效、多种多样的服务;二是通过网络平台的货比三家或者成为会员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可以说,进入大数据时代,浩如烟海的互联网数据,不仅方便了消费者购物,也为商家找到了切入消费者需求的显微镜和聚合器。

  通过分析购物页面的搜索商品和种类,有针对的进行商品推送;通过手机APP下单消费。这些常见网络消费行为的背后,都有大数据的支撑。但是,近日,接连有网友爆料,在网购、打车、订房时,不仅没有享受到预期的优惠和折扣,反而被“杀熟”。同一款纸巾,非会员手机上显示原价49.9元、特价39.9元,而会员的手机则显示原价49.9元、会员价44.9元;在网站预定酒店的特价房间一直保持在380元至400元,而淡季酒店的前台价仅为300元左右……大数据“杀熟”这一问题浮出水面。

  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面对这样的大数据服务,怎能不令人气愤?这背后暴露出来的不仅仅是行业的潜规则,更暴露出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非对称以及不透明,科技公司通过技术和网络的垄断,把消费者“蒙在鼓里”,形成信息孤岛,一旦掌握了消费者的消费喜好和购买信息,便有了从何入手的便利,对陌生人,因为没有信息可以掌握,所以只能放过一马,而且用更加低廉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使“生人”变成“熟人”才好“下手”。

  大数据“杀熟”要“刹住”。本应该用来为消费者服务、提升用户体验的大数据,却在违规操作下成为了商家牟利的工具,这不仅是消费平台的悲哀,也是对大数据理念的亵渎,对信息时代发展的阻碍。而以牺牲老用户的利益来提升自己的利润,无疑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作为商家来讲,运用大数据来提升自己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才是最关键的,在用户的体验和反馈中,让自己的产品日臻完善,才能有更持久更大的发展。面对大数据带来的信息便利,要增强自己的道德感和自律意识,让大数据发挥应有的效果,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