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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免责岂能由“喝酒免责承诺书”负责

2018-02-26 09: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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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安进秋

  近日,一张签满名字、摁满红手印的“喝酒免责承诺书”在网上热传,承诺书称参与聚会的人如果因为酒后造成本人和他人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自己承担,跟他人无关。虽然春节假期刚过,但亲朋好友之间少不了聚会喝酒,这种承诺书会有作用吗?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他们表示如果真的因为喝酒出了事,这种承诺书很有可能无效。(2018年2月23日人民网) 

  每到逢年过节,家庭聚会、朋友聚会总免不了要喝酒助兴。在一些地方和场合,酒不仅是社交的“润滑剂”,而且还是关系好坏、给不给面子的“试金石”,正所谓“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出血”。“喝酒免责承诺书”虽然无用,可也在无形间,削弱了人们对法规的敬畏心,放大了签名者纵情饮酒的心理。前几年在网上就看见过一起事故,一个男士因为亲友聚会喝了酒,后面自己开车回家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导致车毁人亡。其家属将一起喝酒的亲友告上了法庭,当天同在一桌喝酒的亲友全部因此承担了相应责任,做出了赔偿。这件事情给大家一个无比惨痛的教训。 

  面对来自酒的诱惑,有人就想出了这种办法,在喝酒前签订这种“喝酒免责承诺书”,让亲友放心一起喝酒,就算出了事,也不追究一同喝酒人的责任。不过,当出现意外的时候,本人及家属真的不会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吗?恐怕很少吧。再者,明知过度饮酒有害,亲朋之间怎能“相互伤害”?退一万步看,哪怕这份免责书真的有效,可当遇到意外之后,当事人岂能逃过道德上的责难?所谓免责声明,不过自欺欺人罢了。 

  关于饮酒,孟子有句话说得好:“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既然怕醉怕出事,还依旧猛喝,这种“明知故犯”的幼稚心态,也是不少酗酒者心理的真实反映。无论什么时候,遇到一起喝几杯,本是快乐之事,但也需要量力而行,互相负责,一开始首先想到的就是“免责”,怎么说,这也不够“友谊”,在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幌子下,“任性”豪饮,强迫他人喝酒,就很容易喝出问题来。“喝酒免责承诺书”还潜藏了更大的风险:既然签了承诺书,既然撇清了责任,就要把对方喝高兴了,喝到位了,甚至喝趴下。而无节制的敬酒、劝酒、乃至拼酒、斗酒,也容易让增进感情的喝酒变味,其中潜藏的风险无疑是不可估量的。可见,如果任由“喝酒免责承诺书”大行其道,一定程度上还会助长不良的酒桌风气。 

  因此,对于此类免责书,管理和教育不容松懈。如果想好好聚一聚喝喝酒,那就放下其他繁杂事务,喝完酒一起聊聊天,找点其他娱乐打发时间,不要去开车,也不要做危险的事情。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出行第一,切不可因为贪杯而误事误人。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