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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经济能力的“种草”该“拔”

2018-02-06 14: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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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菲菲 

  前几日,笔者在微博上看到一个博主将一个姑娘的私信分享出来,大意是这个姑娘两个月前在另一位博主那里种草了一个远远超出她消费能力的产品,博主将这个产品描述的天花乱坠,不买简直就对不起自己,于是这个姑娘就心动了,偷拿妈妈的首饰,把它贱卖了,凑够了钱,把东西买回来,结果东西用着根本不合适。 

  不仅如此,朋友圈也在大肆吹捧激进的消费主义,“好看的时光并不长,奢侈一点又何妨”这种变味的“心灵鸡汤”。新闻中也报道了很多为了买彩妆、奢侈品而贷款,甚至跑路的女大学生,看来这种的不是“草”,是“毒蘑菇”。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尤其是自媒体、公众号的百家争鸣,让“种草”这个词成了软广告的推广效应。自媒体进入门槛比较低,除了赚流量,博主们都靠着接广告发家,转发关注参加抽奖是常见的伎俩,很多博主都是写文字的高手,更是煽动情绪的一把好手,他们拿了钱使劲吹,言辞夸张,很多看客尤其是年轻的姑娘并没有辨别能力,都会明显的跟着博主的节奏入坑,并被引导冲动消费、过度消费,也有很多踩坑踩出来的经验人难免再一次被忽悠入坑。 

  这已经成为一个现象级,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网站广告等都有广告法约束,法律规定:禁止在广告里有渲染、夸张的词汇出现,不能虚构产品效果,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但对于这种互联网自媒体、公众号类的隐晦广告却无所适从,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 

  整个网络环境风气浮躁,拜金主义明显,大环境下灌输给年轻群体错误的消费观,我们平常都会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好东西的价格确实会高,质量也相对更好,但世界上任何商品都有高中低档之分,就是为了让各个消费群体在自己的消费能力范围内选择自己最适合,最能承受的商品,而不是追求完美、高档、奢侈。但是年轻一代缺乏自制力,爱跟风、爱攀比、虚荣、欲望大,在博主的“煽风点火”下,认为自己可以拥有更好的,而忽略了自己的经济能力,这种超出经济实力的“种草”必须得“拔”。 

  针对微博、公众号以及其他社交网站中的软性广告我们应该加大治理力度,将这种社交网站的隐蔽广告纳入广告法规定范围,对于确实拿到推广费的博主必须注明广告,尤其对于发布广告的内容应该进行审核,不得有渲染、夸张的词汇出现,不得虚构产品效果。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年轻群体本身,一件护肤彩妆、一件衣服、一个奢侈品根本改变不了什么,我们需要的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仅仅是物质上,更多的是精神、气质、学识等方面,多经营内在,对不适合的草该“拔”就“拔”,切记“量入为出、避免盲从、理性消费”。 

责任编辑:方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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