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式慈善”到底是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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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易
据广东当地媒体报道,近日,在茂名茂南区一间叫朝阳学校的民办小学,有一名学生家长不幸患了重病,师生们纷纷给这名学生家长捐款。然而有学生家长说老师强迫学生捐款,不捐款的学生还被拍照发到了家长群。有几位家长随即在微信群里对老师的做法提出了异议,但反倒被老师教育了一番。对此,朝阳学校所在的教育集团负责人表示,当事老师在事发第二天就向校长作了检讨,校长也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1月23日新华网)
学校组织捐款,一是为了帮助有困难的人,二是为了引导学生们树立善行的价值观,善行他人,回报社会。但是学校内捐款的主体还应是在校的老师,学生本就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所谓的号召学生捐款无疑就是家长掏腰包,条件困难的家庭并不具备捐款的能力,这种情况下的捐款对于家长来说无疑就是一种负担。
尤其是该所民办学校的学生主要都是外来务工子女,是不是具备捐款能力还有待证实,但是捐款行善本就是自愿行为,未捐款学生被拍照“示众”,家长提出异议被老师教育的行为则是对善行的羞辱,于法于理都是不妥当的。
当地教育部门对于如此“羞辱式捐款”应及时叫停。在截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孩子站成一排拍照,或低头或不敢直视同学,对于年幼的孩子是一次严重的心理伤害,会给他们留下心理阴影,照片上传家长群对于家长是公然冒犯,“羞辱式逼捐”无论是对家长还是对学生都是一次伤害。
学校对于捐款应该实时监督,引导组织合理捐款。对于此次该老师的行为就是学校对于捐款监督不到位造成的,学校应该做好监督,引导组织合理捐款,自愿捐款。此外,老师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老师的职责是传道受业解惑,老师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深刻的,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在这次事件中,老师做检讨,校长对她批评教育,但是更应该做的是对受辱的学生和家长进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