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新国标”只是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第一步

2018-01-18 11: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丁恒情

  电动自行车缩小了经济半径,方便了社会生活。然而,为了走得更远,跑得更快,大量超标车随之出现,埋下严重安全隐患。不过,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将告别多年的野蛮生长。昨天,《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示。这一新规范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并要求全文强制执行。(1月17日《北京晨报》)

  过去我们是闻名世界的“自行车王国”,如今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家家户户都少不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电动自行车大国”。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但令人遗憾的是,电动自行车在追求走得更远、跑得更快的路上,大量超标车随之出现,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的超标车无疑埋下了严重安全隐患。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在各地多有所见,造成很大的生命损失和财产损失。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8431人死亡、6.35万人受伤。这其中固然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原因,但电动自行车超出规范标准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据此前媒体报道,电动自行车超标超速现象非常普遍,不少企业和商户都想方设法偷改、提高、加大功率,有的电动自行车时速甚至达到80公里。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现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而现实中,我们几乎看不到正常行驶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此前的“国标”只是一个行业标准,而并非出自国家行政部门或立法机关的强制性规范,在功效上难免会打折扣,因此也就没有生产厂家把它当回事。因此,建立一套符合市场和管理的“新标准”已成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当务之急。

  此次,国家出台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是从源头抓起加强对行业管理的强有力信号。据了解,新标准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新国标”明确了各项技术标准,无疑有助于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不过,应当看到,“标准先行”只是第一步,在更新标准之后,更重要的是如何让这些标准落地生根。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们其实并不缺乏标准,而缺少保障其落到实处的体制机制。这就需要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拿出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从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强调“新国标”的刚性,并实施常态化监管,防范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继续上路。同时,相关厂家、商家必须抓紧时机尽快调整适应新标准,生产、销售符合标准的产品。须知,按标准办事终归没有亏吃。

  总而言之,唯有千方百计让“新国标”发挥威力,才能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才能让消费者骑得舒心、放心。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新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