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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全覆盖” 推动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

2018-01-11 12: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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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田影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2017年,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目前,这项改革的“施工”进入高峰期,监察迈向全覆盖。(111日央视网)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已现端倪。十九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对于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以往监察、反腐涉及行政与司法多个部门,“多头管理”“多龙治井”难免在衔接与效率上存在问题。 

  新的监察体制改革,是实现高瞻远瞩的战略谋划,是化简驭繁的策略运筹,是法治、体制、观念多层面改革创新的一大成果,彰显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将巩固发展已经形成的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八项规定”等约束措施之下,纪检监察与反腐成绩是显著的。然而,全面从严治党,焦点是严格管理与密切监督全体党员。不是党员的公职人员同样行使着公权力,非党员的滥权腐败现象同样值得高度警惕。新的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就是为了整合行政与司法系统关于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职能,在反腐的道路上,成效只会越来越明显,工作越来越顺畅。 

  从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此前的试点来看,推动了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构筑起规范内部运行和纪法衔接的制度体系,成效显著。在全国推进试点,势必会取得更为良好的效果。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在施工。各省、市、县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试点改革发展,谋划组织和制度创新,为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覆盖做好基础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地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形成改革的合力,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形成全方位的监察网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监察委员改革后,监察机关应当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腐败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责任编辑:方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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