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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药师”漏洞亟待法律“填平”

2018-01-10 15: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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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祖长云

  继律师证、建筑设计师证走俏市场之后,执业药师也成为了“香饽饽”,去年一年全国就曝光了违规执业药师135人。国家食药监总局不久前曝光65名“挂证”执业药师名单,随后又有八个省的食药监局对于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予以公告。记者了解得知,由于按规定执业药师必须成为药店“标配”,而用人缺口非常大,所以药店在高薪挖人不到的情况下,或不惜违规聘请“影子药师”。(1月10日 《广州日报》)

  “影子药师”,指的是执业药师将自己的执业药师证“出租”给药店,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执业药师证“人证分离”。这种情况尽管是有悖于规定,明令禁止的,但是在药店似乎已经是普遍现象,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是“公开的秘密”。

  药品不同于其他物品,它关乎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药店经营者根据患者病情开药,一旦抓错药可谓是危害重大。因此,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而“影子药师”的现象则是对广大患者的不负责任。

  对于这种行为,相关部门是严厉打击的,国家食药监总局不久前曝光65名“挂证”执业药师名单,随后又有八个省的食药监局对于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予以公告。这种曝光的方式对“影子药师”起到了一定威慑作用,但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彻底根除。

  其实,之所以存在这种问题,无非是利益作祟。拥有执业药师证的人在利益的诱惑下“出租”证书,药店为了赚钱,不惜花重金“租证”。同时加之在这方面法律的欠缺,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因此,笔者以为,要想杜绝这种现象,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打击之外,更需要法律制度去“填平”漏洞,明确药师们以及药店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他们的行为,一旦他们违法,依据法律给予惩处。这样才能从根上遏制此种行为,才能让患者们更加放心的买药。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影子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