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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如何守护“个人隐私”

2017-12-20 15: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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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筌

  带摄像头的扫地机器人、负责监控家里小孩或宠物的监护器……越来越多的智能家居设备进入家庭的同时,安全漏洞频频曝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破解软件或IP地址轻易地入侵并控制这些智能家电摄像头,将镜头对向卧室或卫生间等私密场所。(新京报12月18日)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百姓的“吃、穿、用”大部分需求都可以利用手机和网络来解决。大家在享受足不出户的便利生活条件的时候,殊不知个人隐私泄露的危险也在一步步逼近。而在“大数据”时代,要想守护好“个人隐私”,不仅仅是单方面个人的事情,更需要多部门的配合与制约。

  多位用户发现,安装在家中的网络摄像头,未经操作自行旋转移动视角。今年6月,杭州的胡女士发现她家的摄像头未经操作,自己在动。她登录手机客户端,发现只绑定了她一个用户的摄像头,竟有两个用户同时在线观看。目前我国的家用摄像头保有量为4000万至5000万个,一些安全性较差的摄像头都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

  据调查,智能摄像头变“偷窥狂”的背后,存在一个盗卖个人隐私的黑色产业。在一些QQ群,摄像头破解软件和摄像头IP地址被公开售卖,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还有卖家将偷录的私密视频当做色情视频卖出牟利。

  现代智能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各种平台和手机APP的开发、应用都应该有技术的保障和稳定的操作系统来支撑。现在有很多用户的门锁换成了智能电子指纹锁,一部分会附有蓝牙和远程操作功能。希望在智能产品日渐普及的过程中,我们商家在研制的时候,将大众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不单单只考虑“便利”和“高大上”的因素。

  同时,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国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今年的3月20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内容更完善,以此来制约侵犯公民隐私的“不法分子”的行为。

  笔者认为,要想保护好个人隐私的安全,最重要的是需要提高自身的警惕性,不要随意在各种网络页面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多看一眼后缀名,如果不是正规网站,立即关掉。不要对高科技的新事物抱有超高的“好奇心”,进行攀比,萌生“他家有……,看起来好高大上啊,我家也要买”的思想存在。不要将个人快递包裹的盒子随意乱扔,要将带有个人信息的部分销毁后再处理。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法律框架、公民个人意识、企业自律、技术创新完善等各方面的积极协调和共同努力,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工作必将取得巨大进展,一个安全、高效、文明的网络新时代必将到来。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