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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团雾这一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

2017-11-20 13: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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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祖长云

  11月15日,“滁新高速”(滁州-新蔡)下行线191KM至194KM路段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根据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通报称,15日7时45分许,在“滁新高速”下行线191KM至194KM路段,因突发团雾,发生多点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截至发稿时,事故已造成18人死亡,21人受伤。(11月16日 《新京报》)

  据了解,阜阳市颍州区政府官网曾发布消息,阜阳市气象台于2017年11月15日04时5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但记者查阅交管部门有关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措施显示,在能见度不足30米时,禁止各类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对此,阜阳市交警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15日凌晨1时许,阜阳交管部门曾发布通告称,高速公路限速60公里。“事故是事发路段团雾造成的,难以预防。由于并非全路段大雾,因此没有封闭高速。”

  团雾在气象学中称为辐射雾,直接使贴近路面的气层变冷而形成的雾。团雾往往出现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具有突发性、局地性、尺度小、浓度大的特点,因此,被称为高速公路的“流动杀手”。

  由于团雾范围小,监测及预报的难度较大。为避免造成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交管部门可以在高速公路上多布置一些监测点,做到及早发现和预防。此外,交管部门应加强交通管制,在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的情况下,应及时禁止各类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驾驶人员应提高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的意识,严格遵守交管部门的交通指示和命令。在高速公路突发团雾的情况下,驾驶人员要保持沉着冷静。在距离和车道满足变道条件的前提下,减速驶入最右侧车道,就近缓慢驶出高速或进入服务区暂避;切勿急刹车,这样容易引发连续追尾事故,如果不能驶离高速公路,应选择紧急停车带停车,停车之后需立刻打开双闪,以提示后方车辆注意,还要将三脚架警示牌放在来车方向150米外,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防止发生追尾事故;进入团雾区域,要开启大灯、雾灯、示廓灯,必要时还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以避免造成散射,使驾驶员眼前一片雪白,非常危险。

  为更好防范团雾这一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交管部门加强监管,驾驶人员及时做好紧急避险,相信能有效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团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