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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自负”公交标语是强盗逻辑

2017-08-21 15: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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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钟华

  双层公交车的内壁,司机用毛笔手写“老弱病残严禁上楼后果自负”的提示标语 ,有乘客觉得“看了不太舒服”。 记者了解到,106路公交少数司机手写这样的提示语,也是出于好心。(8月19日 楚天都市报)

  “后果自负”这一标语,是平时经常能看到的标语,诸如施工现场张贴"施工重地禁止靠近,否则后果自负",又比如公共厕门上就郑重写道:“请各位上厕所后,务必放水冲涮干净,否则后果自负”。

  “后果自负"在笔者看来有三层含义,其一,是表明此处有危险存在,如果靠近,人身或者财产将会收到侵害,这算是一种善意的提醒。其二,是表示法律责任,对将会出现的危险,尽到提醒义务,责任将是行为人自负。其三,推卸责任,我有责任在此,但我先申明,我是没有责任的,如果发生了什么,统统是你的错,是强盗逻辑。

  “老弱病残严禁上楼后果自负”就是属于第三种强盗逻辑,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89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的通常、合理的要求。一旦拒载,就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公交车驶进站就是要约邀请乘客招手上车是要约,上至百岁老人下至0岁儿童,不管是流浪汉、农民工、重症病人还是艾滋病患者,公交车必须搭载乘客并满足乘客的正常要求,否则就要承担赔偿的合同义务。

  不是被公交车司机严禁上楼,而是自己根据身体状况选择是否上楼,如果公交车在上楼容易摔倒的地方有保护的措施,公交车尽到了注意的义务,那么摔倒了,是“老弱病残”自己的责任。如果什么保护措施都没有,“老弱病残”摔倒了,即使写了“严禁上楼后果自负”,公交车也依然不能仅仅靠这块标语免除责任,依然要赔偿。

  我们也愿意去相信这个公交车上“后果自负”的标语从管理方的角度出发是出于好意,可能初衷是好的,无非是不希望发生“老弱病残”摔伤的事情,无非温馨提示 “上楼有风险,上楼要谨慎”。但既然是温馨提示,又何必口气生硬,让人不舒服,有“歧视”的嫌疑呢?

  不妨这样写道:“请谨慎上楼,楼梯易摔倒,“老弱病残”请一楼就座,以免发生不测,谢谢配合”,是不是比“后果自负”更容易让人接受,也比之前的“后果自负”更有效果。

  粗暴的,颐指气使的标语即使是好意,也会让人反感。服务行业的标语就要让服务的对象如沐春风,提示语也好,标语也罢,一定要考虑服务对象的心情,对之温柔以待,因为公共场合只有使用文明用语,才会彰显城市魅力,彰显文明之美。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公交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