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黑校车 罚过更应“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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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小乖
清晨,石家庄灵寿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辆严重超载的五座面包车,该车竟挤塞了35名幼童。经审查,面包车司机姚某(幼儿园园长)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姚某已被刑事拘留。(8月10日 澎湃新闻)
5座面包车却搭载了35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童,其安全隐患不言而喻。近年来,因校车超载、超速酿成的悲剧在全国各地频频上演,庆幸的是这辆超载的“校车”没有酿成悲剧。
校车超载,“黑校车”正常运营且超载,似乎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偏远山区见怪不怪。为何一些血的教训没能起到警醒作用?是利益诱惑让司机甘愿顶着违法的风险而为之,还是这些幼童的父母抱着“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又或者,是监管的盲区让违法者钻了空子?
其实,纵观黑校车非法运营之地,多为偏远山区,而校车司机也多为私立幼儿园园长。山区不像城区人群聚集、交通便利,因地势原因,很多村落散居各处,学校选址也只能综合考虑。而大部分孩子读书也许要走上几里、几十里甚至几百里地,有车坐,何乐而不为?可以说,黑校车是农村学生乃至家长没有选择的选择。
在农村,一些家长为求生计忙于耕种,一些家长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由父辈照看,在就近的私立幼儿园读书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而黑校车一方面因免去了家长接送孩子的麻烦,另一方面又因邻里乡亲,熟人熟事打消了家长的安全顾虑,成为了普遍“认可”的交通工具,这也为黑校车提供了生存的市场空间。
虽然,政府对黑校车的打击力度并没有减弱,但仅仅依靠打击处罚还是远远不够的。黑校车的“生命力”越旺,越暴露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资源的匮乏。只有一方面不断完善就学条件和公共交通设施,满足农村地区孩子的就学要求,配套完善符合标准的校车,另一方面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标本兼治,才能斩断黑校车的生存空间,以“断根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