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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权力”的监管漏洞该好生补补了

2017-07-21 15:5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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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强

  会计、出纳和银行职员们总是感叹:我们每天数钱数到手抽筋,但都是帮别人数,而今天这位出纳何某,却能把别人的钱数到自己口袋里去。他7年时间数百次虚开现金支票取现,把公司1418万元公款装进自己腰包。更令人惊叹的是,他居然能把这笔巨款花得分文不剩。他长期包酒店,混夜总会,再也没有回家住过,过着日均挥霍5000元的日子。(7月20日《云南网》)

  有人常常感叹:自己又不是公职人员,就是想贪污腐败也没机会。言下之意,贪污腐败完全属于公职人员的“专利”。但这样的“论断”一次又一次被会计、出纳员等各类“小人物”侵占犯罪无情击破。

  食堂管理员侵占饭卡充值款48万、村委劳保员挪用公款买理财产品、酒店出纳挪用95万元购买私彩、销售经理为讨情人欢心侵占公款……一起起发生身边的“小人物”侵占挪用公款案例,无不警示:权力无所谓大小,一旦失控,芝麻大的权力也会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然而正是在 “贪污腐败那是公职人员的事”这一误区的作用下,导致一些公司管理者疏于防范和监管,从而为“小人物”侵占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昆明的这位出纳,姑且不说一个人管着公司的现金支票,就连支票上加盖的各种印章也都能轻而易举搞到,7年时间何以数百次虚开现金支票取现,个中缘由也就不难理解了。说商场财务漏洞太多,压根一点也不冤。

  同样,还是在这样一种误区的作用下,一些非公职人员错误地认为贪污腐败与自己沾不上边,于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少数人甚至抱着一种“没人管”“管不了”的侥幸心理, 利用手中的“微权力”,一步一步走上贪污腐败的犯罪之路。正如一位“小人物”被抓时忏悔:“过去总以为贪污腐败与自己很遥远,如今看来这样的认识真是错了。”

  现实情况是“没人管”“管不了”“侵占点也没关系”吗?从法律层面来看,之所以设立“职务侵占罪”,就是要惩治非公职人员以外人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这也意味着,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贪污腐败那是公职人员的事,这个误区必须走出;“微权力”必须关进笼子,这件事情必须跟上。否则,还会冒出更多的出纳、会计、食堂管理员、劳保员侵占挪用公款案件。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贪污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