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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车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驶

2017-07-07 15: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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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丁恒情

  前天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公司首席执行官李彦宏通过视频直播展示了一段自己乘坐百度无人车的情景。这段视频被上传到网络后,引起了网友热议。随后便有人质疑无人驾驶已经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但也有人认为应当给无人驾驶以一定的试验空间。昨天,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交管部门支持无人驾驶技术创新,但应当在依法、安全、科学的前提下进行。(7月7日《北京晨报》)

  无人驾驶汽车是个新事物,代表着未来的发展趋势。可以说,无人驾驶更是一项颠覆性、划时代的技术,人们对此充满期待。李彦宏直播自己乘坐无人车的情景,不仅令无数粉丝激动不已,而且进一步坚定了对技术发展的信心。但视频上传网络后,却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对此,舆论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认为不能让现行法律阻碍无人驾驶前进的步伐,应当抓住机遇实现突破;另一种声音则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并不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无人驾驶违规上路是对公共安全的绑架。

  前者批评后者故步自封、盲目守旧,后者指责前者不守规矩、危及公共安全。观点虽然不同,但爱憎都是分明的,出发点都是良善的。毕竟,无人驾驶汽车是未来的趋势,很多人也都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正是着眼长远发展,我们更应该支持企业创新。但问题的是,支持技术创新,不代表就可以忽视法律,不守规矩,甚至践踏社会规则,绑架公共安全。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矩也难有市场的成熟、文明的精进。无人驾驶的出现,能有效解放司机的手,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硬币”的另一方面却是,无人驾驶尚处于研发、测试阶段,加之风险系数较高,擅自上路必然危及公共安全。从本次百度试车中出现的乱并线、不打转向灯等表现来看,百度的无人驾驶汽车存在并不完美的一面,在技术上可能还没有完全成熟,至少在细节上距离成为公共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尚有一定距离。

  再者,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而处在研发、试验阶段的无人驾驶汽,很可能不符合这些规定。最为重要的是,机动车测试应该在专用的试验场地进行,贸然上路无异于冒险试验,这是不能容忍的。从这个角度看,此次百度的试驾行为,不但涉嫌违章,更有损企业形象,暴露出百度既缺少对法律敬畏,也缺乏对交通安全敬畏。

  因此,面对无人驾驶的蓬勃发展,应秉持一种宽容审慎的态度,多点耐心和鼓励,尽快采取措施,补齐法律短板,为无人驾驶保驾护航。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行驶,才能让技术创新的红利更好更可持续地释放出来。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无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