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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意见》为分享经济发展注入原动力

2017-07-06 16:0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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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安宝发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发改委、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7月3日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表示要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7月5日 央广网)

  而在此次出台的《意见》前,早在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要求政府部门要清理和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及相关制度,同时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而今随着《意见》的出台,在将总理要求落实到文件上的同时,更为分享经济发展注入了原动力。

  “罗马建成非一日之功”《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分享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认识不统一、制度不适应、保障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和挑战。《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预期引导,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分享经济发展。

  随着《意见》的出台,将很好地解决分享经济企业“审批慢”“入驻不顺利”等问题,为分享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一路“开绿灯”。就比如拿共享单车为例,前段时间,网上曾报道过一篇《投放当日即遭清收 六安现“最短命”单车》的文章,事件起因为共享单车企业在入驻、办理审批环节上陷入“死结”,未向政府报备、论证、规划、审批而投放单车,当地城管部门以其违反相关规定为由对已投放车辆进行处理,“最短命”单车事件一经发生,便引发公众的讨论,而且不光是在六安,在苏州、日照、三亚等多地也曾发生过共享单车遭受清收的现象。而今《意见》要求,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准入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

  其次,《意见》的出台,也给分享经济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意见》的出台释放了政府全力支持分享经济的决心和热心。《意见》要求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公共服务资源分享,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政府部门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扩大公共服务需求。《意见》的出台,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分享经济不仅仅是企业的事情,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参与,需要企业技术更新、完善相关产品、提升技术的同时,同时需要政府牵头主导配套相关服务,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依靠市场的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就比如前段时间,北京市经信委会同通州区及相关部门编制了《基于卫星定位与电子围栏技术规范共享自行车管理技术解决方案》,首次建成共享自行车政府监管和服务统一系统平台,在通州区试点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来整治单车乱停放的顽疾,进一步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基础设施。

  再次,《意见》的出台,也给分享经济提供了一盏“指路灯”,给分享经济指明了发展方向。《意见》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消费需求和消费意愿为导向,强调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弹性匹配,实现动态及时、精准高效的供需对接。拿共享单车为例,最近,伴随又一家共享单车企业的退出,社会上便出现了“唱衰共享经济”的声音,更有人慨叹,共享单车行业势必成为摩拜单车和ofo小黄车两家寡头之争。不过,《意见》的出台,给分享经济找到了症结所在,就是不断通过技术创新、优化产品性能以及不断迎合消费市场,从企业供给端发力,做大做强产品质量和性能,“质量为王”才是企业长盛不衰的王道,“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

  最后,《意见》的出台,给广大消费者戴上了一个“紧箍咒”的同时,也吃了一颗“定心丸”。比如针对随意损坏共享产品的行为,《意见》要求健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对资源提供者的身份认证、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依法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在线披露,大力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而针对消费者维权以及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意见》也是事无巨细,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个人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积极利用保险等市场机制保障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

  相信随着《意见》的出台和相关政策的不断落实,分享经济终会迎来一个“遍地开花”“繁花似锦”的春天。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分享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