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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脸”文章折射出官场作风不实

2017-07-05 15: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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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裴玉

  近日,陕西省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文章被指与新华社一篇时评大面积雷同,1500余字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对此,富县县委宣传部3日晚间回应记者称,此事件系“县委办公室工作方面的重大失误”,并称此事件为“李志峰同志‘被署名’”。目前正在查处当中。(7月3日新京报)

  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在写作的过程当中,学习他人文章,汲取巧思妙用无可避免,将别人的思路观点融会贯通变成自己的也是一种提升的手段。古语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引用借鉴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这位县委书记的大篇幅“引用”显然没有任何理由来辩驳,这就是赤裸裸的抄袭。

  既然无法从文章本身来“狡辩”,官方给出的回应是“被署名”、“重大工作失误”等理由。这样的理由能服众吗?广大群众能认可吗?笔者认为,这完全是不是理由,无法成为本次负面事件的解释。从群众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所谓的“被署名”等原因都会让群众感觉是在“保护”此位县委书记,是在给县委书记找理由,如此简单粗暴的“摘清”领导不能真正让领导“幸免于事”!

  心得本应是肺腑之言,理应亲笔撰写,把自己的所思所凝注于笔尖,方能体现真情真意。可县委书记一般没时间坐下来写这种东西,这样的文章大多是由秘书帮忙,初稿形成后不断修改完善,最后再呈领导审阅,并且这种署名的文章,点击率不会高,没几个人看,说白了就是即便抄袭,也很难发现。可是代笔者却整篇抄袭,且抄袭新华社文章,实在是敷衍应付。正是代笔者心存侥幸,马马虎虎的做法,才把县委书记推上了风口浪尖。

  再者言,心得心得,乃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这种东西岂容他人代笔。“被署名”所折射出来的是为官作风不实。诉说着“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要践行“三严三实”,文章却请他人代笔,还说出身体力行的一番“心得”,岂非讽刺意味浓重,真的越描越黑。这样的人是否还能担任“县委书记”?还如何带好党政队伍?下属党员干部在这样领导的带领下,也会丢掉思考的习惯,沾染惰性,丢失实干作风,脱离群众。

  富县宣传部表示“正责成县委办进行调查”,李书记本人也未直面采访,正面回应,不知是否在等舆论冷却。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侥幸心理不能再有,还原事件真相、说明工作漏洞、明确整改措施才是上策,最重要的还是事件当事人以诚恳的态度站出来,勇于面对群众,才能给抄袭事件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文风即政风,这是一个抄袭事件,更是一个政风事件。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身体力行的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才能营造一种上行下效的机关党政作风。上位者,应时常对镜自审,常正衣冠,不断补思想之钙,固言行之本,方可塑造勤恳为民清正廉洁的队伍形象,以经得起考验的政绩造福于民。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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