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还需“制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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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映秋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人民网2017年6月28日)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简单说就是把权利关进笼子。过去涉及“问责”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文件上百部,却存在内容分散、表述不一、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使得问责不力,个别党政干部滋生“只要权力不担责任”的倾向。如今,一部《意见》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解决了“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有效果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能上紧党政干部“责任”之弦,获得群众认可。
首先,要防止“灯下黑”,根据规则、制度,带头强化自我约束。制度治党可以压制党员个体本身由于道德本身的局限性对组织发展带来的弊端在党内生活、党的最高领导层、各级党委的领导层等如何运作、如何行使权力、如何互相监督等进行制度化的设计,是一个通过治本来解决问题的方式,并且可以保证整个政党的高效运行。应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项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抓起,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让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熔炉真正“热”起来,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形成以上率下的浓厚氛围,在党内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实行标本兼治,做到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
靠完善的制度管理干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再美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对领导干部说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理想信念的坚守和涵养,只有坚持修身养德、砥砺信念,在思想防线时时拂拭、处处坚守,才能保证自己经得起任何形式的考验,才能以自己的示范行为告诉广大党员干部什么是共产党员的精神操守,什么是领导干部的价值追求,什么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同时,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靠严格的制度规范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督促领导干部讲纪律、守规矩,努力让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让纪律规矩产生效用,积极探索保证制度规定“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具体途径与方式,防止由于制度失灵形成的“破窗效应”。
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拥有8700多万党员、建党96年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自觉,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中,我们就要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负责,就要敢于同破坏党的领导、损害党的肌体的行为作斗争,强化“治未病”的思维,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从细微之处扎好制度的“笼子”和“篱笆”,让领导干部既能自己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也能以身作则,带动广大党员自觉地按照党规党纪办事,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