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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专家”害人不浅

2017-06-28 15:0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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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梦聪

  “神医”刘洪斌的“走红”,让一个由供货商、中间商、广告商与电视台构成的利益链浮现出来。生产商既管生产也管找专家,提供标准接线问答。电视购物或专家养生讲座是专题片内容之一。他们有专家资源,和电视台也有关系。专家多来自高校,“都是讲过这方面的,讲养生特别好”。若非伪造头衔的专家,费用是每场2.5万元,一个月讲10场,每次三四十分钟,录制后再重播3次。一名曾请专家做节目的业内人士说,录这类节目不能随便找个大学教授,一些教授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而有的专家讲得好,但价格也高,另一些节目则完全选择了经过包装的伪专家。找人制作“名医坐堂”“健康大讲堂”“健康一对一”等个广告片,宣传“升级”

  伪专家做广告亦有多种危害:一是浪费钱,如果不差这俩钱儿,确实不是个事儿。可问题是,有多少人是拿着本该救命的钱买了这些没用的东西?二是很多人因为有了神药,就不要正规治疗了,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这些没用的东西上,拒绝接受正规的治疗,错失了恢复健康的机会。三是产品添加药物成分,会影响身体健康,这是最可怕的一种情况。为了有效,不少“神药”会偷偷添加药物成分。药物使用,有严格的剂量规范。而在“偷偷添加”的情况下,就没法把握进入体内的药量是多是少,对控制病情非常不利。有调查发现,国内不少号称有降压降糖降脂的产品,就是“挂着纯天然的头,卖着药物的肉”。

  2015年实施的新《广告法》明确规定电视台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刘洪斌以“苗医传承人”“北大专家”“蒙医后人”等身份推荐多种药品、保健品。专家可以为药品、保健品代言吗?“无论专家真假,无论是否标明‘广告’,这种变相医药广告就违法。”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刘双舟说,“消费者看到养生节目里推荐药品或保健品,就应提高警惕。”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针对“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部署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正规医疗养生类节目邀请的专家,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规定,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是首要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是虚假广告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

  目前,工商总局已宣布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医药广告表演专家”。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