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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歧视”背后是法律规定的缺失

2017-03-17 15: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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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祖长云 

  进入2017,购买奥迪小轿车的消费者发现,奥迪的销售政策有了“歧视”的味道,不同身份的人享受的优惠不同。比如,公务员可以多享受1%2%的折扣,个体户却不可以;对大学教授有优惠,中小学教师却没有……(317日 《法制日报》) 

  等价销售意味着不分人群、不分职业,对于商品的销售价格都要一视同仁,这样也能体现出公平、公正,同时更有利于商家获得利益。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一件商品卖出多样的价格,你还会去这家店吗?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此,这样也就不利于商家的发展了。 

  然而,上海市个别的奥迪4S店就针对不同的人群定制了不同的销售价格:公务员可以多享受1%2%的折扣,个体户却不可以;对大学教授有优惠,中小学教师却没有……。这样的做法明显就属于“价格歧视”,并且这种行为明显的是对人的不尊重,在我看来,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对其进行严格查处。 

  对此,内部人员称是 “为了维护奥迪官车的形象,延续官车品牌的示范效应,才对官民不同价。”这样的说法就更加让人气愤了。为了虚无缥缈的形象,冒着销售量下降的风险,不惜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实在非明智之举啊! 

  按照官民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范畴,明显的会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危害,本身也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那为何商家还能大张旗鼓的这样做呢?为何到现在没有被禁止呢? 

  其实,商家之所以敢这样做,就在于在“价格歧视”这方面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也许有人会说,当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是《价格法》中都有相关规定,执法起来应该很容易。但是,只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就会发现其中的条款与“价格歧视”不太相符,也就导致了“价格歧视”行为难以界定,从而造成了管理难的情况。 

  因此,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相关的法律进行完善,让这些歧视消费者的商家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净化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方媛媛